什么更重要的情况?与会刑警们静听。
小袁说:“丁香回城后,立刻与吴氏集团的全体债权人召开紧急会议。据查,丁香向他们提出一个早已准备好的方案,鉴于吴氏集团不能按期还债,全体债权人将联名向法院申请宣告吴氏集团破产,她将接受全体债权人的委托,先对吴氏集团实行托管,最终目标一口吞下吴氏集团。丁香向全体债权人保证,这个方案会给他们带来丰厚的利润。”
厉害!刑警们交头接耳。
小袁总结:“吴董事长失踪,丁香既可解决私人恩怨,又能一举兼并吴氏集团,她有强烈的作案动机。”
一位老刑警问:“作案时间呢?”
小袁答:“丁香有作案时间,她先行离开温泉山庄,完全可以等候在案发现场。我推断,吴董事长的车随后开来,丁香突然现身,拦车,实施了……致使吴董事长失踪的某种行为。”
“证据?”
“没有直接证据。”
小袁老实回答。她没提吴良控告丁香纵火杀人的事,因为火灾原因尚待查明,尽管她心里认定那是丁香所为。她说:“为了收集证据,我建议,正式传唤丁香,搜查她的车辆、案发时间所穿衣鞋以及住所。”
老刑警慎重地说:“过去,怀疑一个人,可以抓起来审,关上几个月、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实在审不出来再放。现在是法制健全的新时代,我们做刑警的,应当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尊重每位公民的人身权利。只有怀疑与推理、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搜查不宜公开进行;传唤,改为询问,请丁香到刑警队坐坐。毕队,你看呢?”
毕队长摸着脸上没时间刮的胡茬子,“嗯”了一声。
会后,小袁唰唰唰地写满几页纸,她准备出一大堆刁钻、无法防御的问题,用于明天对丁香的“询问”。毕队长对她在案情分析会上的表现比较满意,她对案情的叙述条理分明,重点突出,基本客观。毕队长看着小袁,没想案子,他有点走神,小袁是个阳光型的女孩,与她相处,十分放松,而与丁香在一起时,则使人感到紧张,很累。灯下,小袁的侧影很可爱。小袁停下笔,问:“你看我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