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初见面到现在,无论是行礼还是弯身扎进礼帽中翻找货物。
贼兔子始终以一个看似憨厚实可爱,实则相当别扭的姿势躲过江步的视线。
被恶意线虫阴了一手后,江步拉满对任何诡异的警惕。侵蚀也好畸变也罢,乃至是不入流的污染衍生物,但凡轻视都可能会翻车。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
在这种谨慎冷静的状态下,江步愈发觉得这只贼兔子诡异。
兔巴斯圆滚滚的身躯将燕尾小西装撑的近乎裂开,弯腰起身的幅度间却不显露衣服下的毛发。仔细看去,这只兔子根本不是穿着西装,而是将燕尾小西装缝在皮肤上!
脖领下粗糙的针脚漏出黑色线头,爪子附近毛发下的皮肤发紫发黑。
小西服胸口前有一抹红,最开始江步还以为是红色假巾,察觉不对劲后有意留意,才发现那是一卷鲜血染红的毛皮。
贼兔子看似在热情真诚的推销产品,可话语间始终在诱导着江步进行交易。
然而它万万没想到,眼前这个少年自打一开始就没有交易的念头。
原因无他,穷。
他所有家产东拼西凑加起来,一共就两本书、七枚硬币与一盏没有填充物的煤油灯。
虽说江步在这个诡异世界有房有事业,但改变不了他现在是个穷鬼的事实。
回到一高一矮对峙在小镇边界这边。
突然被如此发问,兔巴斯垂下头僵在原地,浓雾弥漫遮掩了它的脸颊,分不清它如今作何表情。
江步抱着右肩耐心等待,既然贼兔子没有直接闯进来,那就说明它的位格不会高于堕化。
一个锁在铁笼中的老虎不值得害怕,倒不如摸清楚贼兔子的行为模式与规则后,想办法做掉它。毕竟那块怀表他还挺喜欢的。
“还有那顶高筒礼帽,容纳的诡异物不少。虽说有些鸡肋,但勉强能充实家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