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成帝咸和年间的某一天,朝中发生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案件,国库里丢失了三十几匹布。说它不大,这只不过就是一件普通的国库失窃案而已,说它不小,是因为这个案子引起了朝臣们的一场争论。
案子很快就告破了,盗窃者是一个小官吏,名字叫邵广,廷尉府按照律法给邵广定成了死罪。
邵广有两个年幼的儿子,长子十三岁,叫邵宗,次子十一岁,叫邵云。这两个孩子年纪虽小,却是极有见识和主意,也非常的孝顺,当他们得知父亲被定了死罪,立刻跑到朝堂门外敲响了“登闻鼓”。
两个孩子跪在朝堂门外,声泪俱下,苦苦哀求朝廷法外开恩,他们情愿自己没身为官奴以赎回父亲的性命。
很快就有人把此事上报给了成帝司马衍,得知两个孩子的孝举后司马衍动了恻隐之心,他想起了西汉文帝时期缇萦救父的故事,打算给邵广减刑。
在第二天的朝会上司马衍对众大臣们说出了他的想法,刑部尚书右丞(相当于部长助理)范坚出班禀道,“启禀陛下,朝廷若是给邵广减刑,就等于默许了这种替父顶罪的办法,以后逐渐就会形成一种惯例或者制度。天下做父母的哪个没有子女?犯了罪的人,为了避免受到死刑的惩处,就都会让自己的子女来顶罪,今天我们同意了邵宗邵云的请求,明天就会有更多的邵宗邵云提出这样的请求,到时候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答应人家呢?如此一来,朝廷的法度不就形同虚设了吗?万万不能开这样的先例啊。”
有朝臣说道,“汉文帝受感于缇萦的孝心而宽恕了淳于意,古人早已有此先例。”
范坚立刻反驳道,“汉文帝释放淳于意并不完全是因为缇萦的孝心,要知道淳于意的案子本身就是一件冤案。”
又有一朝臣说道,“圣人有云:‘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为何圣人要提倡隐?一个隐字里面有着说不尽的亲情和仁孝。邵广一案正是明示我们圣朝以仁孝治天下的最好契机,因而微臣以为应该给邵广留出一条生路,将他的死刑改为钳徒,两个孩子收为官奴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