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届六十的巴蒂斯塔·艾里阿加,自觉个性十分审慎。
不过,他以前并非如此。当他还是个住在菲律宾的小男孩时,根本不知道谨慎为何物。由于他的天生坏坯子性格,曾经遭遇过多次危难——甚至死亡威胁——都是因为他脾气乖戾。要是仔细探究成因,保持某种流氓态度的唯一好处就是与自傲有关。
不是钱,不是权力,当然也不是为了要受人敬重。
都是因为自傲,引发了某桩不幸事件,让他留下终身印记的悲剧,只不过,当时的他并不知道。
年方十六岁的时候,他习惯把头发往后梳,让自己看起来更高大,这是他的骄傲与喜悦。他每天晚上都会洗头,然后抹上棕榈油。他有一把从某个小摊子偷来的象牙发梳,随时放在屁股口袋里,经常会拿出来整理他浓密的鬈发。
他会身着酷炫打扮,在村落里的大街上招摇过市。包括母亲利用帐篷帆布为他缝制的紧身牛仔裤;从某鞋匠那里买来的超便宜皮靴,因为实际材料是硬纸板,只是靠鞋油涂成亮黑色;还有总是熨烫得整整齐齐、光洁无瑕的尖领绿色衬衫。
村里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他的名号:“型男艾里阿加”。能够有那样的昵称,他相当引以为傲。不过,到了后来,他才发现大家其实经常在嘲笑他,私底下喊他“马戏团小猴之子”,因为他老爸是大酒鬼,为了讨酒喝,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所以经常会在酒吧里做出好笑又丢脸的表演,只求里面的客人能够赏他一杯酒。
艾里阿加痛恨父亲,痛恨他一贯的生活调调,痛恨他在农场里做辛苦的劳力,然后又为了自己的不良嗜好去乞讨。他只有和老婆在一起的时候才会展现剽悍的一面,喝到晚上醉醺醺地回家,将别人欺凌他的压力发泄到他老婆身上。艾里阿加的母亲大可以出手自卫,而且一定能够轻松制服他,因为他连站也站不稳。不过,她却逆来顺受,默默挨拳,只求不要受到更多屈辱。他还是她的男人,这正是他爱她、呵护她的方式。所以,艾里阿加也一样痛恨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