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加速了还是我眼花了?”勒冈问。
“不,这是正常节奏,”卡米尔回答,“习惯就好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轻描淡写,但实际上情况很糟糕。他们又发现了一具尸体,是一个名叫菲利克斯·马尼埃尔的男人,在他的房间被杀。他的同事发现他没去参加他自己发起的“重要会议”,感觉事有蹊跷。他们发现了他比死亡更惨烈的样子,脑袋几乎从躯干上掉下来,脖子被硫酸溶化了,事情立马就落到了范霍文长官手里,法官在下午召见了他。事情很严重。
事情发展很快。死者的手机有来电记录。最后一通接听电话,是在他被杀那天晚上,来自蒙什街的一家酒店。经过核实,这就是那个女孩从图卢兹回来时下榻的酒店。同天晚上,她还约他一起吃晚饭。他匆忙离开办公室时就是这么跟他同事说的。
除了发型和眼睛有些许区别,蒙什街上酒店的接待员认出了嫌疑犯素描上的这个女孩,她非常确定。那个女孩第二天早上就消失了。用的不是真名。现金支付。
“这家伙,这个菲利克斯,是谁?”勒冈问。
不等回答,他就拿过卡米尔手上的资料翻阅起来。
“四十四岁……”
“是的,”卡米尔确认说,“一家信息公司的技术员,与妻子分居,办理离婚中,应该酗酒。”
勒冈不说话,他迅速浏览着资料,发出“嗯”的声音,有时候这声音听着像是在抱怨。谁都难免会抱怨一下。
“这是什么,这个手提电脑是怎么回事?”
“消失了。但我给你保证,凶手绝对不是为了偷手提电脑才用奖杯砸死他的,并且凶手还在他喉咙里倒入了半升酸。”
“是这个女孩?”
“很有可能是。他们可能邮件联系过。或者她可能用过电脑,她不希望别人知道她用它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