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到这个点子的那一天就和平常一样。那是在一九三三年的早春时分,天气依旧寒冷,她整个早上都坐在洛恩内斯的烘衣柜旁,两脚靠在热水槽上,阅读着妥善保存在金丝铁盒里的报纸剪辑,这个盒子是曾祖父霍勒斯从印度带回来的,她把它从阁楼里偷了出来。她发现一篇关于美国林德堡的男孩绑架案的文章,这让她思考起关于赎金和纸条来,以及罪犯如何才能最有效地不被警方侦破。她最近才意识到(觉悟的同时她也刚迷恋上阿加莎·克里斯蒂)她之前尝试写的故事缺少谜题、复杂的关系,以及用来迷惑和误导读者的曲折离奇的事件;还有,犯罪。爱丽丝判断,完美小说的关键在于围绕着解开犯罪谜题的故事,声东击西地把读者骗得团团转。她穿着羊毛袜子的脚趾伸进热水槽温暖的罩子,不停地琢磨着故事创意,比如谁、为什么,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如何。
午饭后她仍然在思考着那几行字,她披上母亲的旧貂皮大衣,去花园找本了。外面狂风大作,但是他在鱼塘边,在他搭建的秘密花园里,整个花园被高大的环形篱笆遮蔽着。她在池塘冰冷的大理石上坐下,威灵顿长筒靴的后跟戳着周围的苔藓,看到他的工具包里她借给他的《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一书的时候,不禁一阵喜悦。
本在花园的另一边收着杂草,并没有察觉她的到来,因此爱丽丝坐了一会儿。他露着前臂,潮湿的皮肤上,汗水凝聚成汗珠,还有土渣挂在上面。他迅速地从眼前拂去一束长长的深色头发,终于,她等不下去了。“我想到一个绝妙的点子。”她说道。
他快速地回过头。她把他吓了一跳。“爱丽丝!”惊讶很快便屈服于喜悦,“一个点子?”
“我整个早上都在忙这个,我不喜欢自夸,但我很肯定这会是我迄今为止最好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