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以为我的脑子扬帆远航了。我自己地盘上的一些人。我从眼角盯着他们呢。我抚养他们长大,他们觉得我现在成了绊脚石,所以对待我已经像对待老人了,一句话只说半截,因为剩下半句不是说给我听的,他们以为我没有注意到。电话打到贫民窟商量事情,但找的不是我,他们以为我没有注意到。他们经常撇下我一个人,他们以为我没有注意到。
贫民窟里的人使用权力,是因为政客现在有了不同的想法。似乎有传闻说我不再喜欢看见流血了。两年前,两件事情在一周内落到我头上。第一件是我开枪打了丛林的一个小暴发户。据说那小子最近又开始趾高气扬,贩卖自己种的大麻,和民族党的小子狂欢,就好像我们签了和约似的。我们逮了个粗胚,杀一儆百,但这个粗胚没有穿卡其裤,以为自己比悍勇还悍勇,或者是从古巴回来的国际纵队成员。那小子正在去阿登高中的路上。他先单膝跪地,然后向侧面倒下,躺在地上,这时我才看见他的校服领带。
我不记得也不在乎曾有多少人因为我而倒下,但这次不一样。你杀人,他倒地而死,这是一码事。开枪时他离你太近,他抓住你,你看他就像他看着你,他的眼神惊恐万状,因为死亡是最恐怖的怪物,比你小时候梦见的任何怪物都吓人,你能感觉到它就像恶魔,正在慢慢地吞下你,大嘴从你的脚趾开始吞噬,脚趾首先变冷,然后吞脚,脚变冷,然后膝盖、大腿、腰,那小子抓住我的衬衫,号叫,不,不,不,它要抓走我了,不,不,不……他使劲抓住你,他这辈子都没这么用力过,因为假如他能将所有力量、所有意志灌注在那十根手指上,牢牢抓住某个活物,也许就能继续存活下去。他吸气,像是要吸入整个世界,他不敢吐气,因为一松劲就会吐出他残余的全部生命。再给他一枪,乔西·威尔斯说,但我无法动弹,只能看着。乔西走到我身旁,用枪口抵着那孩子的脑门,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