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马克·兰辛的副驾驶座上开过希望路,出于某些原因,我吓得心惊肉跳。狗娘养的开车根本不顾自己的性命,至少在牙买加是这样。我们从新金斯敦开到希望路,始终开在马路中央,因为他就是做不到靠左行驶。不过他倒是有黄铜猴子那么硬的卵蛋,敢于向朝他鸣笛的牙买加人大喊滚他妈的。我只是缩在座位上,一半祈祷别被人看见我坐在马克·兰辛的车上(虽说不会有人认识我),一半祈祷要是有人开枪,请让子弹先打中他而不是我。现在是傍晚七点。大多数牙买加人已经下班,路上堵得前车顶后车,喇叭像是在继续人们还没上车就开始了的骂人大赛。
警笛突然鸣响,所有车辆都让出道路,只有马克除外。
——快让开,马克。
——去他妈的,他们怎么不让。
——马克,不用上历史课也该知道有些牙买加人最乐意的就是踢白人的屁股。
——让他们试试看——
——兰辛,快他妈让开。
——好,好的,嘘——兄弟,你实在需要淡定一点。
我和格雷戈·他妈的布莱迪在一辆车上。最悲哀的是马克多半真是从格雷戈·布莱迪【131】那儿学到这个狗屁说法的。这厮无论说什么都洋溢着没鸡巴的气息。
救护车疾驰而过,令人震惊的是不到一秒钟,真的远远不到一秒钟,马克就拐进车道追了上去。我喜欢记住我确实无话可说的那些时刻,而不是仅仅为了追求夸张效果而说“无话可说”的时刻。他笑得像个白痴,痴迷于他想到了这么绝妙的点子。四辆车紧跟我们,想必怀着相同的念头。我看见我们驶向歌手家的双开大门。对不起,现在还看不见大门,但我知道歌手家就在一个街区之外。兰辛紧握方向盘,一个右转弯拐进车道,轮胎刮地吱嘎作响,背后那辆车的司机大骂操你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