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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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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白天一直跑到夜里。两晚前我跑过一个噩梦。

一条沟渠,塞满垃圾恶臭难当,连老鼠都不怎么下来。我从公爵街跑到南阅兵场,跳上第一辆出站的公共汽车。我不记得我有没有给车掌五分钱。车上只有四个人,我背后只有一个人。我的脑袋开始疼,不是特别疼,就是烦人的疼,好像嗡嗡叫的蚊子钻进耳洞,这会儿正在往头顶走。嗡嗡声让你觉得有人盯着你后背。我转身,看见是个学生。脱掉制服,他不比我更大,我觉得。但他没有看我。也可能我转过去他才看我。我再次转身。我想走到他面前,用弹簧刀在他右脸划一道电话形状的伤疤。我想砸烂他的脑袋,因为他上学,而我没机会穿漂亮的卡其制服去漂亮的学校。但他只是个孩子。我又转过去,听见马蹄声。我听见马蹄声越来越响,我知道那是老车旧引擎在哒哒哒运转,但我听见马追近了。于是我在巴比坎跳下车,爬到一座小桥底下的沟渠里待着。

我醒来的时候,一只手攥着我的卵蛋。一只手紧紧抓住我的裤子,吓得我跳起来。我只看见一只手从一堆垃圾里伸出来,报纸、衣服、塑料袋、食物渣和屎组成的垃圾怪物。我大喊,用脚踢怪物,怪物向后倒下,尖叫。几张报纸散开,一个女人的脑袋探出来。她黑得像沥青,头发缠结,里面有泥土、纸屑和两个粉色发卡,她再次尖叫,我只看见三颗牙,一颗那么长那么黄,她肯定是用报纸盖住身体的吸血鬼。她还在尖叫,我看了一圈,找到一块石头,拿起来威胁要扔。她连忙向后跳,我忘了疯子能怎么抽搐蹦跳时刻准备奔跑,她就那么尖叫着跑下沟渠,远得只剩下一团、一点、什么都没了。

我不记得上次吃东西是什么时候了。上次洗澡是什么时候了。我只希望自己别想吸一条别想要一条,但一想到就怎么也停不下来。这时我又听见了马蹄声。我的心脏跳得越来越快,嘭嘭嘭,马蹄哒哒哒,我的手脚感觉冰冷,越来越冷。我的脑袋说跑啊傻瓜快跑,沟渠在震颤。但只是一辆卡车开过小桥。我必须保持饥饿。假如保持饥饿,我就只会想食物。假如我渴求吸一条,那我就只会想吸一条。因为假如我只想我有多饿,那就不需要去想乔西·威尔斯(该死的傻瓜,几乎是你,应该是你,直到你吸了哭包的屎货)。我不需要想这座桥,想我只是想教训歌手的同胞而不是歌手,让他知道永远别和德缪斯对着干。想我受够了也他妈的厌倦了被人利用,首先是歌手的同胞,然后是乔西·威尔斯(该死的傻瓜,几乎是你,应该是你,直到你吸了哭包的屎货),在此之前还有他妈的贫民窟里的每一个人,他们只会考虑他们要什么和该怎么利用我去得到它。我脑袋上肯定写着字:利用他,因为他够傻;肯定确实如此。在沟渠里,你没法想象恶臭能如何逼得一个人发疯。他会有疯狂的念头邪恶的念头肮脏的念头,杀死婴儿的念头强奸幼女的念头在教堂里拉屎的念头,因为恶臭实在太臭,你能想到的只有恶臭正在钻进你的身体,就像水淌过滤网,现在你肯定也在发臭。我只想洗掉它,我只想洗掉这些污秽,但沟渠里的流水也发臭。不。现在我必须认真思考。我必须像个思考者那样思考。我必须离开金斯敦。我必须走。我必须去其他的地方,人们从不谈论的其他地方,像汉诺威那样的其他地方,谁他妈知道汉诺威在发生什么?汉诺威离牙买加的其他地方太远了,我猜他们甚至不在选举里投票。去汉诺威,起个埃弗顿、科特尼或菲茨哈罗德之类的名字,听着像是有爹有妈把我养大的名字。我又听见马蹄声,我起来开始跑。我朝疯女人逃跑的方向跑,我肯定也疯了,我听见马蹄声,就好像我是赤身**的逃奴,老百姓正在追捕我,而我正奔向逃奴自治区【146】。对,就是这样,也许我该去逃奴自治区,可谁会在1976年去逃奴自治区呢?但另一方面,谁会去那儿找我呢?听起来很有道理。听起来完全符合逻辑。就好像我的理智还在。至少我还没丧失理智。我险些因此大笑,我跑过沟渠,每次我跑进桥下就变暗,跑出桥下就恢复光明。我跑啊跑啊跑,直到空气有了咸味,我知道我离大海不远了。我跑啊跑啊跑,直到太阳升到天顶,烘烤我的后背,然后又滑下去降下去落下去,直到最后一次用橙色充满天空,然后沉进地下。而我没有停步,就连我看见我的鞋不见了,脚下的水变得越来越干净,我也没有停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