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我登上公共汽车,都会知道有个地方会爆炸。我每次都认为爆炸点会在后面,因此我总是坐在前排。就好像坐在前排能有什么区别似的。也许是因为二月份伦敦那家餐厅的爆炸案——我好几个月不看新闻,第一次打开电视就看见这种烂事。查克说你担心得太多了,我的小亲亲,别坐公共汽车不就好了吗?老天在上我讨厌“小亲亲”,讨厌,无法忍受,憎恶得想拔枪轰碎它,结果他反而更加喜欢这么叫我了。他说是因为他能在我知道自己皱眉前看见我皱起眉头。查克说小亲亲,既然你不喜欢挤得像沙丁鱼罐头,那就干脆别坐公共汽车了。我没有说我讨厌的不是拥挤。
你知道我能感觉到,我步行回家,后背挺得越来越直。步行回家拥有某种魔力。我喜欢别人看见我走向那个家,但我不喜欢他们盯着我看。他们看见的我不是我,而是一个女人走向海滩上的那幢屋子,它美得像是被什么人从《夏威夷特勤组》里摘出来的。一幢与环境格格不入的屋子,人们会琢磨这个黑女人为什么觉得她有资格去那儿,昂首阔步仿佛她拥有那幢屋子。刚开始,他们认为我只是去一趟而已,明早就会带着我的过夜费离开。然后他们会记住我常来常往,肯定把那个白小子伺候得很舒服,或者至少相处得不错。然后他们眼中的我是他的女人,但随时都会离开。然后他们见到我抱着购物纸袋来来去去,心想也许她和这幢屋子有什么关系,比方说是女仆。然后他们见到我穿着并不漂亮的衣服出门回家,或者去慢跑——这是美国白人兴起的新玩意儿。直到这时候,他们才开始考虑也许她真的住在那里。她和那个白人。不,那个白人和她。也祝你下午好,“让我推着小车慢慢走,窥探一下人们的隐私”先生,您请,主人。上周在这条马路上折断了我最好的高跟鞋——马路个屁,这是一条小径,上到山顶又下来,通往海边的小断崖,只有查克这种人才想生活在这里。还有埃罗尔·弗林【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