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地来,带我穿过夜晚。什么狗屁。就放过这首操蛋歌吧,他妈的搞什么。狗屁再放下去,你就会开始扭动,开始抽搐,开始——我也不知道,我他妈怎么知道?——结果会让他知道,最后你会出现在谋杀现场,粉笔画的线条包围着你,宝贝儿懂了吗,因为你醒来就见到那首傻逼歌曲扭着它汗津津的塑料屁股在你脑袋上晃动。迟早有一天,一个乡巴佬要因为他是唯一会扭舞步的白人而付出代价。我的右半个大脑说你干翻你的东西总算比《迪斯科鸭》牛逼。至少我很可能还在睡梦中。肯定是。用一根一根手指敲枕头,四等于做梦,五等于现实。一二三四五。
操他妈的。
但假如连这是现实也是我在做梦呢?假如我在梦中做梦呢?我在什么地方读到过,人死的时候就会有这种体验。奇谈怪论,耶稣基督。呼吸,慢慢呼吸。根本别呼吸。不,慢慢呼吸。停止呼吸。不,他会感觉到的,他会知道你没有睡觉。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肯定是的,哥们儿,你只是吸了屎货出现幻觉而已。你只是嗑了屎货精神崩溃而已,你在除了四十二街和第八大道之外的地方搞白粉就是这个下场,四十一街和第五大道的引路人送我去的就是那儿。不,等一等,我没有发幻觉。我在牙买加从不发幻觉。牙买加本身就是一场幻觉,耶稣基督啊别再瞎琢磨了。再这么搞下去,你会把脑子里的想法全说出来——我说过什么了吗?耶稣基督,耶稣基督,耶稣基——督,够了,停下,他妈的停下,阿历克斯·皮尔斯。现在给我冷静,他妈的冷静。闭上眼睛,抓住溜走的那个梦境,快去抓住那个梦境,等你醒来,根本不会有人坐在你的床头。更妙的是不会有人在你醒来时打开门走进来,因为你从来都不想睡觉,在这张折磨人的**也根本睡不踏实。没有人走进来,走到窗口拉上窗帘,伸手到衬衫里去掏——别看,他妈的别看——然后坐在你的**。没有一连串的咔嗒噼啪嘀嗒声音。闭上眼睛。就这么简单,会成功的。必定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