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有人知道得比我多,但我从没见过一个男人说“我只是好奇”,却真的没有其他动机。“你一个人住吗?我只是好奇”,对,那是一个美妙夜晚的开始。没错,我带他回家是我犯傻。为什么带他回家?因为我在那家吵闹的牙买加夜店里,他看着不像牙买加人,开口打招呼说哥们儿,我在停车场给了他更进一步的理由,但我不想去他家,因为圣灵感孕中学的校长会说什么样的**妇才会做这种事情?带他回家,他立刻长出了八只手,一只手挽住我的脖子,另一只手已经伸进我的**抠来抠去,他肯定以为**会像鸡巴一样弹出来。真是好玩,带着啤酒味的呼吸只在酒吧里显得性感。我说我改主意了,他抓住我的喉咙开始捏。我抓住他的双手,但他捏得更紧了,嘴里说咱们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对吧?我说没有,宝贝儿,咱只是想去卧室换一身更舒服的衣服。你知道的,就像电影里那样。
——吧台在哪儿,我给自己倒一杯。
——你哪儿有这个时间啊,小亲亲。
我走进卫生间,找到了能让我感觉更舒服的东西。我记得我一直走到枪山路的尽头才找到它。店主看着咱问你打算拿它收割什么,男人坐在我买来放在客厅里的一把餐椅上。没问题,我只需要步行一两个街区就能找到另一把餐椅。连带损失而已。他弯下腰,正在脱身上最后的衣物:左右不搭配的袜子。大砍刀划破空气,速度快得险些超出我的控制。刀干净利落地砍断椅背最顶上的横档,然后卡在了椅背上。男人跳了起来,但动作不够快。他做出了男人自以为他们必须做出的反应,他逼近我,推推搡搡嘻嘻哈哈,就好像他觉得女人会害怕。但吓得他魂不附体的不是我这一刀,而是我有能力立刻收刀,然后再次向他砍去,就好像我是李小龙电影里的替身演员。女孩需要爱好,我母亲会这么说。我再次朝他挥刀,大喊他血逼的滚出我家!他说你别急,宝贝儿,别急,我大喊强奸!他血逼的滚出我家。我挥舞大砍刀,假装失手没砍中他,而是打碎了我昂贵的花瓶,当然花瓶并不昂贵,我砸碎它只是为了显示这个疯婆娘是认真的。他开始后退,但还在他妈的磨蹭。至少让我穿上衣服吧?他说,但我继续尖叫,追着他左右挥舞他妈的大砍刀,样子就像在清理野草。他跑出去,一路尖叫着有个狗娘养的疯女人要杀他。天晓得他在和谁说话。不知道我那会儿是不是更像个牙买加人,而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美国疯婆娘。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