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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强·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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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真希望这件事已经结束了。或者至少我从没见过那个古巴贱人。或者没遇见过巴克斯特。或者没去那家该死的夜总会。或者那小子没有害得我非去迈阿密不可。否则我已经去芝加哥找那小子了,我敢打赌他一点儿也不想念我。嘿,宝贝儿,对不起,我回来了。嗯?哦,我都没注意到你走了,身边有没有小药瓶【240】?这样多好,你说呢?这他妈才对嘛。那种事究竟是怎么发生的?要的只是你需要某个人,而不是他需要你,难道不是吗?不过有过这么一次,那次是这样的:

——爸比,能不能给我点绿票子?还有我需要车钱,好叫车送我回红灯区。

我给了他十五块。那小子看我的眼神很奇怪,但还是把钞票塞进了上衣左边的口袋。他提起裤子,嘴里嘟囔什么他妈的抠门基佬。换了一年前,我肯定会一拳打在他脸上。他会踉跄后退,被自己的裤子绊一跤,重重地摔倒在地,脑袋磕在桌角上。我会扶住他,他被我打得晕头转向,我会拖着他爬到防火楼梯上,把他挂在栏杆外面。他妈的抠门基佬?我让你看看谁是他妈的抠门基佬。等他尿了裤子再把他拉回来。但我冷静下来,没有理睬他。世上没有书能教你怎么经营地盘,但要是真有,我肯定能进《如何搞砸一切》章节的图例1。冷静,他妈的冷静似冰,安详到极点,稍微带点神经质。不,这不是我。我是个手滑的芝加哥小流氓,脸皮薄,脾气差,凑巧撞上了本来和他毫无关系的一些烂事。我偷过车,在西边杀过人,虽说杀得一塌糊涂,但两者之间是黑暗,没有记忆,只有一团乌云。在这个小子之前,我甚至没有理由要记住任何一个电话号码。不过还是要去他妈的。狗娘养的多半在家,但就是不接电话。

时间不多了。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格里塞尔达三十分钟前打过电话,那会儿我正忙着和白小子覆雨翻云,她在命令儿子关掉他妈的电视和吃他的玉米卷肉之间对我说,孩子,时间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