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包和平时一样在享受美好时光。他和那两个白人很合得来,自从他们中的一个教他怎么像个男人而不是贫民窟傻小子那样开枪,他们就更合得来了。绰号是路易斯·约翰逊先叫起来的,从此他想甩也甩不掉了。那个白人有卵蛋,我不得不说。哭包跳起来拔出枪,娘们儿小枪点三八,枪顶着白人的脑袋,他却感觉到有一把更大的枪在蹭他的蛋蛋。但我还是可以宰了你,哭包说。你的枪指着我的脑袋,我的枪指着你那儿,约翰逊说,对牙买加人来说,阉了你比杀了你还难受,你说咧?哭包看着他,摇着头哈哈大笑,甚至上去拥抱他,管他叫好兄弟。你从哪儿学的这一口岛民腔?我记得他穿一条威格牛仔裤。美国佬离开美国总想显得更像个美国人。当时他们在酒吧里,佩琼街上的粉红女郎,那是金斯敦下城区与金斯敦贫民窟之间的最后一条马路,每周四都进几个新姑娘,但上周的新姑娘两年前就出现过,跳舞依然像一棵香蕉树在风中抖。世道艰难,讨生活一天比一天困难,做保姆的也只能上台脱个精光。另外,哭包喜欢睡她。
粉红女郎上午九点开门,点唱机里只有两种音乐,六十年代的斯卡金曲和软绵绵的慢摇,比方说“海普顿”乐队和肯·拉撒路。绝对没有操蛋的拉斯塔雷鬼。要是我再碰到一个不好好梳头也不肯认耶稣是神和救世主的逼眼儿,我就亲手送那小兔崽子去地狱。记住我这句话,我保证兑现。要说墙壁是粉色吧,颜色有点太红,但要说是紫色吧,又有点太粉,而且到处都挂着金色唱片,那是店老板亲手喷涂的。舞台上瘦巴巴的姑娘叫洛蕾特,她最喜欢放着《贝克大妈》【41】跳舞。有一年波尼M.乐队来牙买加演出,谁也不知道那三女一男四个加勒比人看起来会那么像**犯。每次歌曲到结尾合唱“她知道如何去死!”时,洛蕾特就会在地上来个大劈叉,举起双手摆出拿枪的姿势,就像《不速之客》【42】里的吉米·克里夫。这妹子的下边肯定饱尝过各种各样的痛苦。哭包以前也睡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