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克斯·金卷起黑色丝绸衬衫的袖子,取出碎瓷片,小心翼翼地带进了厕所隔间。他把胳膊伸进马桶的冷水里,胳膊肘被水没过,伸到弯弯曲曲的下水处,然后他松开手里的碎片,接着移开手臂,双眼直直地盯着水面,直到确定什么都没浮上来才放心。
做完了这些,他走出隔间,拿起门边架子上的白色毛巾。他擦得太用力,到最后皮肤都疼了,可是不管多用力,他还是觉得脏。其实他想去洗一洗,可是情况不允许,水流的声音可能会让歹徒警觉。如果歹徒搜查起来,情况只会比现在糟上百万倍。
金在小便池边跪下来,拨开灰渣,往后挪了挪,如果不仔细看绝对发现不了这里的小孔。五秒之后,一根细长的棒子顶着一条金属管从洞里穿了进来,金在它碰到地板前抓住了它。他拧开盖子,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手心里。
一部一丁点大的相机,通常是间谍才会用到的物件,他很难相信它的确是个相机。有那么一秒钟,他只是痴痴地看着它躺在自己的手掌上,脑袋里反复思量着卡特的话。想想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他不禁一身冷汗。
他深吸了一口气,反复咕哝着“九条命的猫”,竭力抑制自己想吐的冲动。他的脚好像粘在了地板上,好一会儿才重新挪动。他朝门边走去,轻轻把门推开。他的心脏狂跳不止,血液已经充盈到耳朵里,身体里肾上腺素也发疯似的四处乱窜。
金隐约能听到歹徒的声音。很好,人在说话的时候必然有些分心,歹徒越分心当然越好。金一点一点推开门,从空隙挤出去,然后又一点一点轻轻关上门。他没敢把门关严,如果出现问题,他不想让门把手成为自己的障碍。
餐厅下层就在面前,只有不到十米。餐桌上的菜品都只吃了一半,餐椅也在混乱之际倒得七零八落,有几根蜡烛还在燃烧。眼前这些金似乎并没有留意到,他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一具横在椅子上的男尸上。他从来没见过尸体,至少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