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格里森少校年纪已经七十有余,不过仍然英雄不减当年。他每天能做一百个俯卧撑、一百个仰卧起坐,还能跑五英里[1]。或许这些都是在早餐前完成的,塞特心想。汤姆·格里森少校曾经服役于三角洲特种部队,是围攻局势方面的专家。他满身都是奖章,一枚紫心勋章[2],一枚青铜星章[3],一枚国会荣誉勋章[4]。这个家伙还参加过越南战争和第一次海湾战争,绝对是货真价实的战斗英雄。
对塞特来说,以上这些都无关紧要,关键是他非常上镜。他有着饱经风霜的面容,留着整齐的小平头,头发花白,一双蓝眼睛投射出锐利的目光,不难想象他带领部队参加战斗的样子。今天他身着军礼服隆重登场,每个衣服褶皱都完美无瑕。他的脚被桌子挡住了,不过塞特相信,少校的靴子肯定擦得能照出人影。跟少校一比,卡罗琳·布拉德利看上去个头极小,简直像个小姑娘。
“感谢您做客我们的演播室,格里森少校。”
“荣幸之至。”
“警方和FBI已经控制了该区域,您认为他们接下来会有什么行动?”
“接下来应该要与歹徒取得联系,这样合乎逻辑,或许他们已经这么做了。” 格里森嗓音浑厚洪亮,相当有穿透力,“获取信息至关重要。不管你在巴格达街头还是洛杉矶街头,你都要摸清局面。你得了解你的敌人,只有这样你才能决定是迅速出击还是静观其变。”
“如何做决定呢?”
“通过权衡利弊,同时确定主要目标。在这种情况下,主要目标就是让尽可能多的人活下来。”
“如此说来,你预计可能会有伤亡?”
“很不幸,附带伤害不可避免,把伤亡降到最低才是最终目标。”
“您提到了迅速出击和静观其变,哪一种策略更好?”
“总体而言,静观其变更好。迅速出击需要稳准狠,不过这种战术往往会增加平民伤亡的风险。如果是我统领全局,我会首先思考歹徒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引爆炸弹,他没这个胆量,还是有我们还未知道的计划?不管怎样,如果他被逼上绝路,你觉得他会做何反应?”少校沉默片刻然后继续道,“如果警方和FBI选择按兵不动,那就需要说服歹徒放弃引爆炸弹。人命关天,风险不容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