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克斯·金不在这儿。
这想法乘虚而入,JJ顿感一股电流游走全身。她扫视了一圈,事实证明自己是对的,他去洗手间还没回来。她不知道这算不算好。如果他决定逞英雄,那绝对是大写的好事。现在还没有人遇害,但是她丝毫不怀疑歹徒会扣动扳机。
她暂且把金抛诸脑后,试图理清头绪。问题在于,这件事情太过火太疯狂了,根本难以理解。在洛杉矶,疯狂向来是一种生活方式,但即便如此,这样的事情也是惊世骇俗的。为了摸清状况,她必须与之脱离。她胆战心惊,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害怕,她认识到了这一点。然而,感情用事从来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她闭上眼睛,放松呼吸,然后从一数到十。这招确实有效。睁开眼睛时,她感觉平静多了。她的心仍在狂跳,不过头脑更清醒了。
她需要好好分析一下。
首先,这不是恐怖袭击,这点很重要。如果是恐怖袭击,他们现在早死了。自杀式袭击者不会这样做。他们往往不动声色地登上公交或者火车,安安静静坐下来,向他们信仰的神明祈祷,紧接着引爆炸弹。他们不会挥舞着枪支,发表预先演练过的精彩演讲。
第二,她可以看到歹徒的手以及眼睛周围的皮肤,那是和她一样的白色。从脚和背包判断,他少说也有五十岁。那人说起话来好似南方浸信会[1]传教士一般,田纳西州、佐治亚州或者路易斯安那州。根据CNN[2]的报道,恐怖分子要么是阿拉伯人,要么是黑人,这些人一开口可不会让人觉得,他们是密西西比河畔长大的。而且恐怖分子大多是年轻人,二十几岁,三十几岁,有些甚至更年轻,只是青少年,因为年轻人更容易被洗脑。你去关塔那摩湾[3]看看,那里遍地是这样的年轻人。
话又说回来,本土恐怖主义也不能排除。也许这个家伙是下一个提摩太·麦克维[4],或者下一个大学炸弹客[5]。九十年代时,麦克维在俄克拉荷马城引爆了一枚炸弹,杀害了一百多人,那次袭击让他臭名昭著。或许,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他仅仅是为了出名。毕竟,约翰·列侬[6]遇害到现在已经将近四十年,而人们仍在谈论马克·查普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