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怎么样了?”
坐在邦德房间椅子上的莱特好奇地追问。邦德在房间里不停地踱着步,还不时从床头柜上端起装有威士忌的酒杯喝一口。
“后来嘛,乱成一锅粥,”邦德描述说,“人们连哭带叫试图从木箱里爬出来。缺耳朵的伙计慌手慌脚地用胶皮管向贝尔脸上浇着水,并求隔壁同事来帮忙。黑人还倒在地上呻吟着,那两位正在淋浴的客人光着屁股四处乱窜,就跟掉了头的拔毛鸡一样。那两个玩纸牌的伙计赶忙过来,将贝尔的木箱盖掀开,抱起他跑到莲蓬头下。他差不多快窒息而死了。整个脸部都因为烫伤肿胀了起来,样子十分恐怖。淋浴间里有一个人似乎最先醒过神来,裹上大毛巾,掀开盖板把我们放了出来。我们有二十几人浑身带着污泥,但却只有一个淋浴头。有人赶紧开车进城去叫救护车。他们往黑人身上浇了一桶冷水,他慢慢地苏醒过来。我问旁边的人那两个突然闯进来的人是谁,但谁也不知道。他们猜测,可能是城外的匪帮。因为除了贝尔外,没有人受伤,所以也就没有人在乎这些了。大家只想快点儿把身上的泥冲洗掉,然后离开那个鬼地方。”说完,邦德又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威士忌,并点上了一支香烟。
“那两个家伙身上有什么特殊标志吗?比如说身高、衣服,或者其他特征?”
“在门口望风的那个家伙不是很清楚,”邦德答道,“只看得出他又瘦又小,穿着灰衬衣、深色长裤,拿的手枪好像是0.45口径的。那个动手的人是个大块头,动作敏捷且不慌不忙。他穿着白条子棕色衬衣和黑长裤,既没打领带也没穿外套,脚上穿着一双擦得很亮的高级黑皮鞋,手拿一把0.38口径的手枪,没戴手表。哦,对了,”邦德忽然想了起来,“他右手大拇指的骨节上有一个红色的大肉瘤。他还不时用嘴去吸吮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