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同李教授夫妇是大学同学。这是我妈妈患了肺癌临终前告诉我的。她说,‘我和李玉斌、方燕茹都是大学同学。起初我和李玉斌谈恋爱,反右派时,他被打成右派分子,我是共产党员,组织上要我和他划清界限,否则要开除党籍。在万般无奈情况下,我们中止了恋爱关系,后来和你爸结婚了。你3岁时爸爸去世,15年过去了,你今年18岁了。孩子,你妈妈命苦,你也命苦。妈妈这病治不好了。我走之前只有把你托付给李玉斌和方燕茹才放心。改革开放了,政治上包袱没有了,他们的事业蒸蒸日上。看着老同学的情分上,我想他们是会接受你的。这么多年来,我同他们夫妇没有联系,这你应该能够理解。我毕竟同李玉斌热恋过,丈夫又去世了,如果我频繁地与他们联系接触,会给他们家庭关系带来不良影响。我要死了,把你托付给他们,我想他们一定会欣然接受的。为了当初的爱,我给方燕茹腾出的位子,他们也会接受的。’我妈只给我说了这些。至于她同李教授热恋到什么程度,她同李教授分手后他是不是恨她,她都没有跟我说。”
“你既然知道你妈同李教授曾经热恋过,以后迫于政治压力中断恋爱关系,你为什么还要主动同李教授……”万局长正在字斟句酌,林芳打断他的话:“你的意思是说我为什么要找我妈妈过去的恋人做丈夫?”她两眼看看万局长,又看看王辉,“为什么不可以?我妈并没有与他结婚呀。再说是我妈经不起考验,背叛自己的初恋,给他带来了精神痛苦,我这样做多少带点替我妈赎罪的心情。”王辉说:“法律没有规定女儿不可以和妈妈的恋人结婚,你想同教授结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别人无权干涉。但是如果像你说的是为了赎罪,我们不敢苟同,因为这里无罪可赎,你妈离开初恋的情人,同别人结婚,不管由于什么原因,都不是犯罪行为,充其量只是个道德观念问题。所以李教授不接受你的要求是有道理的。你如果不是刻骨铭心地爱着他,而是为了感恩、为了赎罪同他结婚,不会有幸福。李教授是对的。我们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