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大厦,本市人民蹭书看的黄金要地。
一群十几二十岁的小伙子美姑娘,人手一本书全神贯注,在展台与立柱间或靠或坐或站或卧,那脸上都带着一种非要挤上这辆半个小时才等来的公共汽车的迫切。江山代有才人出,一批批新书也生生啃成了旧书。店方在肉痛之余,至少还能自我安慰,“看哪,新一代年轻人对知识的渴求何其强烈”——尽管那都是通俗小说。但若读者中还掺杂了一个一坐好几天的秃顶老头,就显得不那么青春洋溢、欣欣向荣了。
店员第四次走到他身边,经过时还刻意咳嗽了一声。那老头像前三次一样,立刻将书页贴在眼皮上,盘着腿身子往旁边一转,头和书本一起塞进了书架的空当里。店员翻翻白眼撇撇嘴,无语地走开了。
那天行尸走肉般从单位飘回家,他立刻冲进儿子的房间,以欲哭无泪的怨怪,将那本教唆他犯罪的书一口气读完了。他心里很矛盾:确实,要没有这劳什子东西,估计也出不了这事儿;但现在除了向它求教之外,他实在是想不出其他办法了。
看完最后一页,嗯,还有点感触:这里头有学问哪。书里说了,受害人身份越是显赫,警方的破案力度就越是排场。这个理论第二天就证实了,一群制服大兵压境,随侍着刑侦界各领域的精英,公安局长都亲自出马,这场面,大呀!不管怎么说,上面都不会对一个比熊猫还珍稀的专家的死亡熟视无睹。
害怕呀,真害怕,被叫去问话时直打摆子。幸好,他平时见了人也哆嗦,再者,看见大檐帽就打软的老百姓绝不止他一个,所以只走个过场就被放回来,是不是以后都没事了?
不!这本书告诉他,平均每个嫌疑人都要受审两到四次,一个案子才能完结。这么说,危险的在后头?
读过这部宝典,确实长了不少见识。然而,虽然吐露了这么多真理,但一本书毕竟是一本书,总觉得单薄,就好像大冬天只穿件单褂怎么都冷。这前因后果的,中间似乎有点什么隐讳的道道儿,但云里雾里稀里糊涂,总也闹不清楚。也许,该多看几本同类型的,再增广点阅历,武装武装思想。他是看着红色经典《地道战》长大的,至少知道打仗打输了要读毛选;现在杀了人了,看看侦探小说吧——这种教你怎么杀人越货的东西叫“侦探小说”,作者在后记里告诉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