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句惊人的表示。我和汪银林都不由不又惊又喜。那女主人也瞪视着霍桑,似在诧异他凭着什么才能发表这样肯定的见解。我正待问他,霍桑忽回过头来问我。
他道:“包朗,昨晚我从我寓里送你出门的时候,不是正下着雨吗?”
我点头道:“是。但我记得雨下得并不大;并且不很长久。至多二十分钟便停。”
“喔?”
“因为我到你的寓里时,大约十一点左右,还没有下雨,你是知道的。后来我的车子到林荫路我的家里时,雨已经停止。从你的寓所到林荫路,至多不会过二十分钟。”
霍桑点头道:“唔,这一点并不和我的想法冲突。雨即使只下二十分钟,已尽足使马路上的灰沙润湿。假使有人在雨过后出外步行,鞋底当然要沾湿的;如果走进屋子里去,更不消说要留印踪了。”他站起来,走前一步,指着室门口的地板。“论势,这地方当然应有足印可验。可惜当初没有设法保存,此刻足印杂乱,已经完全瞧不清了。”他旋转身子,又指一指,“但这书桌抽屉的面前,还侥幸地保留着一双新鲜清楚的女子足印。”他摸出一个小电筒,扳亮了照那书桌面前的地板。
电筒光照出两个女鞋的泥印:一个已被人践踏过,足跟部分有些模糊,另一个仍很清晰,足见这印的确还留得不久。我才明白霍桑先前所以失声惊呼又将我推开的原因。
霍桑又说:“你们瞧,这两个足印分左右式,显见是新式的皮底女鞋。瞧这印的长短,可知那女子的足是没有缠过的天然足。”他俯着身子,摸出纸笔来,将鞋印照样描画下来。
汪银林问道:“这样说,杀死钱芝山的凶手是个女子?”
谢妇附和道:“唉!要是真是个女子,我敢说一定就是那个披黑狐狸肩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