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拐办”的叔叔、阿姨把同学们迎到会议室,那儿已坐着三十几名被解救出来的被拐卖的儿童,他们和同学们年龄差不多大,都是男孩子。这个年龄的孩子就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正是天真活泼、无忧无虑、幸福快乐的时候,可是,他们看上去可完全不同,个个衣着不整,沉默少语,面带愁容,闷闷不乐。见同学们进来,他们都拘谨地站起来,向同学们鼓掌,表示他们的谢意。
叔叔、阿姨故意安排同学们交叉坐在他们中间,希望他们与同学们相互交流,增进友谊。
同学们把捐献的衣服送到这些孩子手中,他们接过衣服,又苦闷地坐下来,不敢多说话。
首先听“打拐办”的叔叔阿姨介绍“打拐”工作情况。
当然,叔叔阿姨尽量地把事情说得通俗易懂。
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古老的犯罪,这种犯罪活动曾经灭迹,但是,现在却又死灰复燃了,任何一种犯罪,当它有市场时,就会死灰复燃。
这种犯罪之所以有市场,是因为人们的传统观念中把男孩看得比较重,一些自己没有生育能力或家中没有男孩的人家,为了延续自家的香火,就花钱买男孩。
有人买,就有人卖,这就是市场规律。当然,父母是不会把自己的亲生骨肉卖给别人的,卖小孩的都是些丧尽天良的坏人,他们就偷走别人的孩子去换钱。专门从事这种职业犯罪的人被称作“人贩子”。
人贩子不仅拐卖男孩,有时还把妇女、儿童作为“商品”,成批地卖给更大的犯罪集团,犯罪集团就逼迫着这些本是受害者的妇女、儿童再去从事其他的犯罪活动,致使这种古老的犯罪愈演愈烈,复杂多变,给社会带来了极大危害。
受害最重的被拐的妇女、儿童,他们如同进了地狱,痛苦万状,生不如死。人贩子不仅折磨他们的肉体,还像魔鬼一样撕裂他们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