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二位请看!这不知究是什么意思呢?”凌局长说。
胡闲便把信接了过来,当和我一起读着,只见这内容是这样:
局长钧鉴:
民以偶然之机会,在新疆路一荒场上,见到所停之空汽车中,有一女子已死于其内。究是因何而死,可不得而知。
民现欲向局长报告者,即民发见此尸体之时间,正为本星期四午夜十二点钟。此对于贵局将来作本事件之推究时,或有相当之帮助。
民本应亲自赴局陈述,奈以前曾在局中有案,恐反引起种种之不便,故以此书为代。敬希谅之。
民隐名氏上
我把此信看了一看,觉得这是与本案没有什么关系的。果然,胡闲也和我是同一意见,只听他说道:“这或者是另一事件,却与本案是无关的呢!”
于是,凌局长把这封信接了去,放在衣袋中,又说道:“如今,本案总算已告一段落了!不过,这小魔王沈十究竟藏匿在哪里,与本案是否有关,还得探访明白!最使我感到棘手的,这个元凶已死,无法取得他的口供,只有今天欲向孙小姐行凶的这一事件,可由我们三人证明外,关于他以前种种之罪行,却无由证实是他所为。那么,这像有定期性的一连串的谋杀案,不仍只能成为悬案吗?”
在这里,我好像突然间聪明了起来的,便含笑说道:“不相干!这只要到了下一个星期五,不再有像这般的少女被杀案发现,就可作他是本案真正凶手一个极有力的反证!”
“不!这倒不必如此的!”胡闲也笑着说,“你难道忘记除他之外,还有一个同谋者吗?”
我一听这话,就知道他是指着孙笑倩而言;可是,凌局长却有点莫名其妙了!不免带着惊诧的神气问:“怎么,还有和他同谋的?现在又在哪里?”
“好!你且随我来,待我引领给你看。”胡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