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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最终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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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嫌疑人,这个概念对于帅朗不是太清楚,毕竟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没有听到卢副局长话里的意思,于是话卡住了。

其他在座的可就懂了,基于五月一日对四位被捕银行卡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已查出了取款的有三张银行卡来自豆学文(豆芽),另外反骗工作组一直把视线锁定在绰号为“山猫”的以及最终嫌疑人“邦爷”的排查上。省厅的督导经过对案情的综合分析,同意市工作组的方案,不过帅朗这样五部分一分,好像梁根邦在整个案件里,倒成了一个有点级别的马仔而不是像已经定性的最终嫌疑人。

可能吗?这下子大家都拿捏不准了,毕竟真相没出来的时候,所有的猜想都会有它的合理性。可宁愿置疑帅朗,也不能置疑领导和领导的领导吧,这个跨省诈骗案规格已经提高了不少,总不能因为某个人的想法,再把侦破方向调整吧?

所有人都没吭声,卢副局长解释道:“梁根邦如果不是最终嫌疑人,那就意味着中州的发案仅仅是掀开了冰山一角,很可能还有许多地方和梁根邦同样身份的人在实施诈骗犯罪,那么他们的上线又是谁?我是说,可能吗?要这样的话,岂不成了一个全国性的诈骗组织了,像梁根邦这样的人,南下、北上、西征、东进……”

像个笑话,几位警察都笑了笑,执法能力和犯罪多样化发展几乎是同步的,现在已经日臻完善的警务防控体系,个案的新型犯罪不稀罕,可要发展到一个严密的犯罪网络,那几乎要视警察于无物了。

几个人的笑意对帅朗有点刺激了,明显被人蔑视了不是,干脆小胡同里赶猪,直来直去了,帅朗反驳着卢副局长的话道:“不是可能,是根本就存在。每一种新型犯罪都是出现之后才有警务的认识、防控,这个程序颠倒不过来,不可能警察比犯罪分子想到前面,防控还未发生过的犯罪行为……这个案子,其实我是把它当成一个骗局来看的,比如我是大佬,首先,我做一个发财的构想,诈骗里,这叫‘做局人’,我要做的,就是设好整体的框架。第一步,需要招募用于实施诈骗的话务员,也就是通过电话和受害人直接联系的,这一步很关键,能通过对话掌握对方的心理,用语言诱导对方上当,这可不是天生就会的,而且不能长期用相同的声音;第二步,需要收集实施诈骗的信息以选准对象,这和无选择群发短信乱放中奖广告不同,他们有选择地针对特定目标,而且得手了,那么这个信息来源肯定有一个特殊渠道;第三步,找一个代理人,也就是像梁根邦这样的角色,让这种角色再向下发展,招募取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