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商学院,教学楼下。
一个衣着得体,身材修长的男子手捧鲜花,站在楼梯口处,他眼眸中带着些许期待,像是在等人。
路人停下脚步,投去好奇的目光,但当看清正主后,恍然大悟,见惯不怪地离开了。
路过的学姐带着一个转校生,转校生见状停下脚步,面露好奇之色。
“学姐学姐你快看,那男的在干嘛,这打扮还拿着鲜花,难道是在告白?”
刚来就遇见这种场面,转校生兴奋了。
“谁啊,我看看!噢,原来是痴情哥啊,那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痴情哥?学姐学姐,快跟我说说!”
学姐老气横秋地拍了拍转校生的肩膀:“你新来,不知道这号人物很正常,他叫杨毅,是我们学校大名鼎鼎的人物,绰号‘痴情哥’”
“他很厉害?”
“跟厉不厉害没啥关系,他是那种……怎么说呢,愚公移山知道吧?”
转校生点了点头:“嗯。”
“可以说他是当代愚公。”
“这……虽然不是很懂,但又莫名觉得厉害!”
学姐凑到转校生的耳旁,说秘密似的:“咱校花吴雨桐你知道吧!”
“知道啊,难道,杨毅是在跟吴雨桐告白?”
“对喽!校花吴雨桐,又是个高冷的主,追求她的人能从这排到校门口,她都不搭理那些追求者,不管是有家世的,还是高颜值的,都无一例外,之后那些也就不自讨没趣了。”
“唯独咱‘痴情哥’,你猜猜这是他的第几次表白?”
转校生摇了摇头:“不知道!”
“加上这次,正好九十九次!”
“什么?九十九次?这么厉害?”
“所以说他是当代愚公嘛,凭借着这一身的毅力,他顺利成为了让校花印象最深刻的男人,离成功可是很接近了哦!”
转校生目瞪口呆:“‘痴情哥’,太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