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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来势汹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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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人不可能先后踏进两条相同的河流。这是一条基于唯物论的理论,河流因为时间而变动,因而人在踏进河流的时候,即便只有细微的时间差,但已全然不是以前那条河流了。

证据链也是如此,警察都是科学论道者,因此不会做出违心的判断而是尽可能依照客观事实做出评判,但有时客观事实会被某些因素抹杀,从而在记忆的河流中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人淡忘。

这种因素往往是记忆盲点。

而发生在幸福里小区的爆炸案就处于这样一个记忆盲点中。2月5日,当所有人——市局重案组、魏雨晨、陈庭乃至肖南都被十殿阎罗牵着鼻子转的时候,静悄悄发生在城北幸福里小区的这起爆炸案,连同肖南身边发生的爆炸事件,几乎快被人们忘却了。

甚至连肖南都忘记了,当天自己曾被十殿阎罗**裸地威胁过。

在这一天里交叉发生了多件事,按时间顺序排列,首先是发生在市监狱的刘德章遇害一案,紧接着是肖南身旁的煤气罐爆炸,而这次爆炸怎么看都像是十殿阎罗设计的,接着申栋梁在医院被害,在城市的另一角,欧丽娜死于家中的炸弹爆炸。

短短一个上午,竟然有两次事件和爆炸直接相关,而十殿阎罗则是通过引爆煤气罐来诱使肖南上钩的。事情有时就是这样,在众多繁杂的线索中,总有一条暗线在默默地串联着所有相关的人和证据。

而2月5日这条暗线,应当就是爆炸。

“我觉得即便是有人寻仇,也不会用炸弹这么引人注意的东西,那么应该归咎于某个人的行事风格。”肖南叼起一支香烟,若有所思地说道。

“行事风格?”魏雨晨心中一惊,道:“你怀疑是他,十殿阎罗?”

“我怀疑就是他,也只有这种丧心病狂的人,才能在别人家中放置炸弹。”肖南点燃了那支叼了快半小时的香烟,说道,“不过,有一点始终让人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