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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总结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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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11点,十殿阎罗系列凶杀案在专案组内部开始结案评估。

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先后有十名遇害者遇难,从目前的证据看都是陈庭所为,专案组调查了陈庭的背景档案,同肖南此前所判断的几乎一致。

陈庭,男,现年31岁。

毕业于江城大学法律系,毕业同年进入江城警官学院学习,后来成为教官,调职至重案组直到解职。在职期间获得江城大学心理学学士学位,曾从事过一段时间的心理学培训。

对于他的个人婚姻状况很少有人知道,但在民政局登记处了解到,此人并未结婚,那么由此可以推断那个死去的女人只是他的女友,罗海燕作为旁证者的叙述在这一点上不甚准确。

经过素描画像详细比对,陈庭的外貌特征与汉诺塔制作者及烧烤架制作者所述基本吻合,在他的住所里发现了大量被毒死但尚未处理的小狗尸体,此人心狠手辣可见一般。同时也发现了面具、橡胶棍等工具。

唯独没有发现变声器,恐怕已经被他预先处理掉了。

在警方的判断里,陈庭的落网实属意外,如果不是他太过自负,一直在对面的建筑上观察肖南的话,也不至于被警方抓个正着,但遗憾的是,直到最后阶段他们除了证实陈庭就是十殿阎罗本人外,其他的谜团几乎都没有得到解答。

只能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梳理出一个大致的情况。

陈庭在江大学习期间,由于家庭贫困,因此申请了几次国家助学金,平时经常在学校附近的饭馆里打工,甚至给同学洗点衣服,这一点在江大的勤工助学办里得到了确切的答复——确有其事。

由于肖南掌握的关于高林山的一些情况,可以初步判断,高林山此人平时仗着家庭条件好,估计没少欺负学生时代的陈庭,再加上陈庭一直在隐忍,以至于最后爆发了极大的矛盾。因此牵连到同宿舍的其他三个人,陈庭终于在一个晚上杀掉了四人,并且成功嫁祸给宿舍管理员李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