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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苗疆血凤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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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在北京时经历的故事。

那时候,我跟风胡乱写了两本盗墓小说,也出版了,虽然总共也没卖掉几本,但是好歹也算是个作家了,就靠这个找了个工作,去了一家文化公司做编辑。

这怎么说呢?用老满的话说,虽然是北京最小的白领,好歹也离开了咱们蓝领阶层,所以力劝我过去上班。

那家公司在广安门旁边,我住在大兴观音寺那边,每天坐一辆很破的公交车哐当哐当过去,路上来回要走三个小时。

当年的北京,还是很淳朴包容的,你坐在公交车上,经常看到拉满西瓜的马车在公路上狂奔,和公交车并驾齐驱,而且毫不畏惧。

那时候的北京,真是一座伟大的城市。

我当时还年轻,日子也悠闲,周末常和一群跟我一样穷且益坚的小伙伴们玩户外。玩户外的多是年轻人,白领、大学生居多,也有低调的富豪、艺术家、神棍,反正三教九流,啥人都有。大家一起露营探险、烧烤吹牛,快活得像一堆跌进松树芯里的毛毛虫。

当然了,最刺激的还是“混帐”。

玩户外的肯定知道“混帐”。好多年轻姑娘独自参加户外活动时,不敢一个人住,就和别人混合住一个大帐篷。

所以,玩户外的男青年,砸锅卖铁都要搞一个大大的帐篷,就是为了这个。

当然了,想“混帐”的前提是,姑娘不敢一个人住,其次,还得有那么一丁点儿的氛围,也就是情调。

情调好说。晚上,在苍茫的荒野里点燃篝火,火光熊熊,天空是一片墨绿色,远处偶尔传来几声野兽低低的叫声,烤得吱吱冒油的羊腿,泛着白沫的啤酒,混合着泥土和青草的气息,姑娘们红扑扑的小脸,大家吵吵嚷嚷,气氛就有了。

那么,如何让姑娘不敢一个人住呢?

那就靠我了。不吹不黑,我当年绝对是户外圈的明星人物,因为我特别擅长讲恐怖故事,起承转合,铺陈过渡,每每吓得姑娘们花容失色,打死都不敢自己单独住,最后倒是撮合了不少小情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