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顿饭我们吃得很尽兴。每当福尔摩斯情绪好的时候,他就十分健谈。今晚他的精神就不错,所以得意地聊着。我从没见过他有如此口才,从传奇戏剧谈到中古时代的陶器,从斯特拉迪瓦里厄斯小提琴,到锡兰的佛教和未来的战舰,他无所不谈,似乎对哪一领域都专门研究过。他欢快而幽默的语言把这几天来的郁闷一扫而光。阿瑟尔尼·琼斯在放松的时候也是一个爱说爱笑的人,他也沉浸在这顿丰盛的晚餐中。我个人觉得我们整个案子在今晚将要结束,也和福尔摩斯一样地有兴致。我们三个人谁都没有提及饭后还要去冒险。
饭吃得差不多了,福尔摩斯看了看他的表,斟满了三杯红葡萄酒。
“再来一杯,”他建议道,“为了今晚的成功干杯。时间到了,我们出发吧。你有手枪吗,华生?”
“我抽屉里有一支在军队用过的旧枪。”
“你最好带上,有备无患嘛。我想车子已在门外等着了,我要他6点半到这儿。”
7点刚过,我们就到达了西敏斯特码头,我们的汽船早已在那里等候。福尔摩斯仔细地看了看船。
“能看出这条船是警察用的吗?”他问道。
“是的,船边上有绿灯。”
“那就摘下去吧。”
绿灯被拿掉了,我们都上了船,船的缆绳也解开了。琼斯、福尔摩斯和我都坐在船的后部。有一个人掌舵,一个人负责发动机,两个健壮的警察坐在船的前边。
“我们去哪儿?”琼斯问道。
“去伦敦塔。告诉他们把船停在杰克勃森船坞对面。”
我们的船速度非常快,把许多满载的驳船甩在了后边。福尔摩斯满意地微笑着,看着我们的船又超过了一只小汽船。
“我们可以赶上河里的任何一条船。”他说。
“那倒不一定,不过速度能够赛过我们汽船的的确不多。”琼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