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尔摩斯的安排,我们第二天又见了面,并且到上次见面时他所谈到的贝克街221号乙那里看了房子。这所房子里有两间舒适的卧室和一间宽敞而又通风的起居室,室内陈设令人愉快,两个宽大的窗子使屋内光线充足。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些房间都很令人满意。我们分租以后,租金也显得更合理了。因此我们就当场成交,立刻租了下来。当晚我就收拾行李从旅馆搬了过去。第二天早晨,福尔摩斯也带着几个箱子和旅行皮包搬了进来。接下来的一两天我们忙于打开行李,把我们的东西都放好。一切安排妥当了,我们就逐渐安定下来,对这个新环境也慢慢地适应了。
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很安静,生活也很有规律。他每晚很少在晚10点以后还不睡觉。早晨,他又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饭出去了。有时候,他整天都消磨在化验室里,有时会去解剖室;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所去的地方好像是伦敦的贫民窟。在他工作得开心时,没有人能比他精力旺盛;可是他也常常会无精打采,整天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到这时候,我发现他的表情总是很恍惚、茫然。若不是他平日生活严谨而有节制,我真要怀疑他是个瘾君子。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他的兴趣以及探求他生活目标的好奇心也与日俱增。连最漫不经心的人也会被他这个人和他的外表所吸引。他身高六英尺多,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目光锐利(他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他的下颚方正而突出,充分显示了他的决断力。他的双手虽然斑斑点点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品,但是动作却异常地熟练、仔细。因为他摆弄那些精致易碎的化验仪器时,我常常在一旁观察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