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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导读:旅程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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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诺

好笑到一定地步的当代旅游作家比尔·布莱森是一个喜欢英国的美国人,他出生于广阔乏味的爱荷华,却跑到英国去居住,工作,结婚。他娶了一个英国护士为妻,几乎双脚踏遍这个有着巨大历史荣光但依他看仍只是个小岛的王国。他说英国人有一种美国人所没有的幽默特质,他称之为“挖苦”——包括他买火车票时要求开立一张收据,卖票的老英把这两样丢给他冷冷地说:“车票免费,收据十八点五英镑。”

如此说来就不意外了不是?约瑟芬·铁伊当然不折不扣就是个这样的英国人——在这本《一先令蜡烛》书中,一如她的其他作品证明了她就是个这样的英国人。此类“收据十八点五英镑”的流弹依旧俯拾可见。

比方说,当格兰特探长要求把犯罪的推论弄得更厚实一点时,他所得到的回答是:“事实往往都是薄弱不堪的,不是吗?”

比方说,在谈到一个过度溺爱不成材儿子的贫穷软弱妇人时,一位中学教师说的是:“很和蔼的女人,但是缺乏坚毅的性格,怯懦的人往往会很固执。”

比方说,当一位擅长扒粪的野心勃勃记者,被证实他的一篇煽情报导纯属虚构时,他闷闷不爽想的是:“你总得为那些死气沉沉的薪水阶级提供情绪上的寄托,因为他们不是太累就是太笨,无法有自己的感受,如果你不能令他们血液凝结,至少也要让他们痛快地哭个一两场。”

比方说,在谈到痛恨某个人时,书中的女明星跟她的服装师说的是:“仇恨真的很耗体力,你说对不对?”

又比方说,当书中苏格兰场所锁定的嫌犯跑掉之后,这时我们几乎可以看到写书的铁伊自己眼睛登时亮了起来。她说,才不到24小时,几乎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每个角落都有人见到该嫌犯,又过几小时,就连苏格兰也传来消息,有人看到他在约克夏钓鱼,有人看到他在亚伯利斯维特看电影,有人说他在林肯郡租房间且没付钱就跑了,有人说他在卢斯托夫搭船,有人说他死在潘瑞斯的一处沼泽,有人说他醉倒在伦敦的小巷子里。他在海斯、葛兰森、卢斯、汤布里吉、多彻斯特、阿许佛、卢顿、爱斯伯瑞、列赛斯特、恰特罕、东格林斯塔,还在伦敦四家店买了帽子,也在史旺和艾德加买安全别针,又到阿吉尔街快餐吧吃蟹肉三明治,到海华斯的喜斯饭店吃面包和干酪。他在每个想象得到的地方,偷过各种想象得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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