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拜在一幢朴素的小教堂内举行,烛光、白粉墙,一切都非常简陋,除了位于东侧山墙前那座华丽壮观的祭坛之外。格兰特对那祭坛的外观感到非常惊讶。这些修士穷归穷,不过显然另有财路。那些陈列在白天鹅绒上的器皿,以及雕有耶稣受难像的十字架,可能是海盗从西班牙人在美洲的某个教堂夺来的赃物。他原本觉得很难把他所知道的赫伯·歌陶白,和眼前这个不起眼又穷酸的排场联想在一起。戏剧化的表演没有观众而只能自己看,一定是很扫兴的事。不过一看到那个祭坛,他又犹豫了。也许赫伯的确正在苦心经营也说不定。
仪式中的一字一句格兰特全听不进耳里。他坐在边窗旁一个不惹人注目的凹处内,从这个座位他看得见与会者的每一张脸,总数超过二十个人,他发现研究这些人很有趣。其中有些是乡巴佬(那些脸一看就是不想开会,只宜于复兴土风舞),有些是宗教狂(思考如何将刚毛衬衣〔苦行者或忏悔者贴身穿着,以进行自我磨炼或自我惩罚的工具。——译者注〕现代化的受虐狂),有些人脑袋空空,有些人和自己过不去藉此寻求平静,有些人和世界不合藉此寻求慰藉。格兰特津津有味地对他们逐一审视,最后看到一张脸的时候,眼光不由得停驻不前。这张脸的主人究竟有何苦衷,而选择来此接受这种与世隔绝、自我否定的生活?轮廓古怪的圆胖头颅,配上一张土黄色的圆脸,小眼睛,大鼻子,松垮的下唇,因此当他重复念着经文的时候,嘴唇老是垂下来包不住牙齿。小教堂里其他所有人的类型,都能很容易在日常世界中安插到合适的位子:教长归入神职人员,这一个归入神经科的候诊室,那一个归入失业辅导处。但是最后这个人该归入哪里?
答案只有一个:法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