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拉斯·卫克里住在通往河弯小巷内的一栋房子里,更明确地说,这条小巷可以通往河边,在它与田野的交会处就是向右弯沿着村后绕回村里的街道。这完全是一件当地的小事。希拉斯·卫克里就住在田野前的最后一间屋子里,格兰特端起警察架势到此办案,发现这间屋子乏善可陈。这倒不是因为卫克里买不起更好的房子——他可是畅销书作家呢。这屋子之所以如此不堪,是因为根本没有好好整理——不像这条街上的其他人家,总是把屋子用油漆刷得让人眼睛为之一亮。窗台上没有植物,也没有漂亮的窗帘,与四周环境比起来这间屋子有一种贫民窟的简陋味道。
屋子的门是开着的,婴儿和小孩的哭声灌满晴朗的早晨,走道上放着一个装了脏水的搪瓷脸盆,肥皂泡沫在水面上缓慢地冒着,一个破烂到无法辨识是什么动物的绒毛玩具躺在地上,旁边的房间空无一人。格兰特好奇地站着观察这个房间,房间里没什么装潢,而且乱得吓人。
哭声继续从后面的房间传出来,格兰特大声地敲着前门,敲第二次的时候一个女人的声音传出来:“搁在那儿就行了,谢谢。”第三次他边敲门边叫喊,那个女人便从黑暗中走出来打量着他。
“是卫克里太太吗?”格兰特迟疑地说。
“是啊,我是卫克里太太。”
她以前一定是个美人,漂亮、聪明而且独立。格兰特记得曾经听人说卫克里娶了一个小学教师。她穿着一件印花便袍,外面罩着一件粗布围裙,趿着一双旧鞋,是那种女人方便做杂务的鞋子。她没有穿袜子,而且鞋子还在她的光脚背上留下污渍。她的头发向后梳成一个死板紧绷的髻,但前面的几丝头发因太短而无法长久固定在髻上,现在垂散在脸颊的两旁;脸形很长,看起来很疲累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