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治安法庭位于一栋暮气沉沉的建筑里。壮观宏伟建筑下的腐败糅合着如医院里刻意消毒及矫饰过的愉快氛围。无聊的讲堂,闷不通风的空调管,丑陋不堪的会议室。格兰特太熟悉了,他没有一次踏进这里不摇头叹气,不是为那些看不见的建筑腹板难过,而为自己得身处这种环境糟蹋一个早晨感到悲哀。待在高桥治安法庭的上午,让他觉得他的职业连狗都不如。这一整天下来,他的情绪直落谷底。他发现自己用乖僻的眼睛盯着警察当局在法庭上提出的各式分门别类的档案报告,盯着表面亲切和蔼实际却自以为是的法院推事,盯着旁听席上那些游手好闲的人。他意识到自己想作呕的心态。他环顾四周为了分散注意。短暂的冥想后,不舒服的感觉消失了,但他又为了要提出证词感到不快!从心里的深处呐喊着:“等一等!还有一些细节没有澄清。等我搞清楚再说。”然而,身为刑事警察局的探长,无懈可击的证据和上级的赞誉让他不能这么做。他不能现在提出他观察到的异状。他远远地观察着坐在法庭另一头负责替拉蒙辩护的律师。拉蒙在伦敦中央刑事法庭受审或在他没有机会胜诉的时候,需要的是一位更强有力的律师。但是有力人士要花上大把钞票,而且律师通常只是专家,不是慈善家。
草草审理完两件案子之后,拉蒙被带上法庭。他一脸病容,但十分镇静。他浅笑着感谢探长的出席。他的出现引起法庭旁听席上一阵**。媒体并未发布今天要审理这个案子的消息,在场的多是闲来无事的人或其他案子被告的亲朋好友。格兰特搜寻着伊芙雷太太的身影,她并不在场。拉蒙在庭上唯一的朋友似乎是付钱请来只顾自身利益的人。此外,格兰特出于个人兴趣多看了每张脸孔一眼。他发现之前那些有用的资料,其实可以从法庭上这些感兴趣的人的表情上看出来。经过仔细观察下别无新发现,观众群那些脸上除了好奇之外,一无所有。他提出证词之后拿出丝绒盒子,看到法庭后面有人进来,这名后来者是迪摩小姐。迪摩小姐一个星期的假还没有休完,她曾在那次宿命的午茶上说,她每年一度的休假都是在牧师会馆度过。拉蒙坐下的时候,格兰特探长对于这个对男人毫未心软的女孩刮目相看,她相信犯罪是不可饶恕的,而她却提前结束假期,坐了500英里火车赶来听证词。拉蒙背对着她,除非他是在出庭时故意巡视了一圈,不然他不可能知道她在场。她迎视格兰特的眼光,点头问候,态度落落大方。一身雅致的深色洋装和小巧的帽子,使她看起来是世上最完美、娴静,最有魅力的女人。她所表现出的仪态,像是一位正在找写作题材的作家。即便是当拉蒙被还押,带出法庭,她姣好的容貌依然不为所动。她们真的很像,姨妈和外甥女,格兰特自忖;这或许就是她们为什么对彼此没有好感的缘故。她起身要离去时,格兰特上前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