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的富商林有祥失踪了,一个星期之后,他的老婆许淑言来报案。
“为什么一个星期之后才来报案?”负责这件案子的警官刘辉当时是这么严厉地质问许淑言的。
“我以为他在那个小贱人那里。他又不是没这样过,最长的时候有一个多月没回家没联系呢。”许淑言冷冷地回答着。
许淑言口中的小贱人叫廖春琳,是林有祥的情妇,而且已经怀孕快七个月了。
在得知林有祥失踪之后,廖春琳哭喊着说:“一定是那个恶妇干的!一定是她!她一定是把有祥杀了!有祥在跟她办离婚!她不想分家产就把有祥杀了!”
刘辉找了林有祥的律师罗政,得知林有祥确实在半个月前就已经委托他起草离婚协议书和财产分割的事情了。
“但是许女士不可能因为财产分割的事情而对林先生不
利的。”罗政犹豫地说。
“为什么这么说?”刘辉问。
“一般夫妻离婚,婚内财产都是对半分。林、许两人结婚超过二十年了,几乎没有什么婚前财产,现在他们名下的财产几乎都是属于离婚需要分割的婚内财产。老实说,两人的财产确实不少,但林先生决定分割给许女士的财产,已经远远超过了他们财产总额的一半。公司的股份,两人合计拥有百分之五十五,林先生自己留了百分之三十五,给了许女士百分之二十。公司股份虽然没有对半分,但作为补偿,大部分的固定资产都是留给了林女士,包括一套江城的海边别墅、一套市中间最繁华地段的商铺以及海外三套最贵的物业。林先生只留给自己一套江城市区的公寓以及巴黎一套地段不算好的公寓。两人在固定资产上的不对等分割已经远远超过了公司那点不对等的股份了。”
“许淑言对这份财产分割方案有什么异议吗?”刘辉想了想,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