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第八天,某辖区派出所拘留一人。芮智去时,听见民警正在斥他。
“拿个电钻,把人姑娘吓得嗞哇乱叫,你还有理了?”
“都你情我愿的,我也没逼她上门,付了钱,那就是正当交易!”
“还正当交易,我看你就是心理变态!”
此人名叫陈保罗,是个业余画家。他混迹酒坊街,广泛猎女,癖好特殊,在其住处搜到大量**工具,且搜寻到一把由钉枪改造的仿真枪。
芮智一见,似曾相识。那天在酒吧和姑娘调笑的大长头发,似乎就是他。今天,他看的是他的正脸,眉毛稀疏,发际线靠后,明亮的大额头写满落魄,但一双眼睛灵活。鼻槽和嘴唇上下绯红,是常见的酒糟红肿。
两个民警略向芮智反映情况,便把人交给了他。
陈保罗打着哈欠。平日此时是他睡觉的好时候,现在全搅了,心情很不爽快,三角眼里是将怒未怒的怨气。
芮智坐到他对面。
陈保罗盯向芮智,道:“你们把那小姑娘叫来,我要和她对质!她倒是红口白牙成了受害者,还要他妈的精神损失费,分明就是明目张胆的敲诈啊!”
“我是市局的,这事儿不归我管。”
“那你来捣什么乱?”
芮智拿出一摞尸体照片,摊在陈保罗眼前,有整体,有局部,色彩处理为黑白,骷髅焦黑。
陈保罗一惊。
“谁啊?”
“一名死者,酒坊街上失踪的姑娘。”
“妈的,最恨发生这种事。”
芮智将那张数字画像摊到陈保罗眼前。画像在证人的描述下,做了校正,变得更加逼真。
“有没有见过?”
陈保罗甩甩长发,眼波飞动,搜寻起姑娘的形象。片刻后,他道:“我能说没见过吗?”
“你有权否定,但要对你进行对证。听说你和姑娘有很多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