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根据大量的案件编写了这些短篇小说,我的搭档福尔摩斯在这些离奇的案情中展现出的非凡才能,使我们由普通读者最终融入到了这些故事之中。所以在小说中很自然地就着重于描写他成功的一面,失败之处则提及甚少。我这样写的目的更多的不是出于维护其声望的考虑——事实上,他在困境之中表现出的精力和过人之处同样值得称道——而是因为没有人能够在福尔摩斯遭到失败时取得成功,案件也往往成为永久之谜。然而,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状况,甚至当他出现了错误,最后还是能让案情真相大白。我曾见证了五六起此类案件,其中最让人着迷的有两件案子,一件是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另一件就是我现在要讲的故事。
福尔摩斯是一个极少为锻炼身体而进行锻炼的人。一般来说,没有多少人能够合理地运用自己的体力,在同一体重级别的人中,福尔摩斯毫无疑问是我见过的最好的拳击手,只是他认为盲目的体育锻炼是体能的浪费,所以除了职业需要以外,他很少热衷于其他活动。然而他总是精力充沛且不知疲倦。他这样的养生之道看起来确实与众不同。他平时食量很小,生活简单,有点像苦行僧。除了偶尔使用可卡因以外,福尔摩斯没有其他不良嗜好。而且只有在既无案件可查,又无报纸可看时,他才借助于麻醉剂解除生活的单调。
早春的某一天,福尔摩斯难得清闲,陪我到公园散步。这个季节,榆树刚生出绿色的嫩芽,栗树梢头开始钻出五瓣形新叶。两个小时中,我们默默无语地漫步,这很适合两个亲密无间的朋友。等返回贝克街时,已经近五点了。
“对不起,先生,”我们的小仆人打开门说道,“有一位绅士来找过您。”
福尔摩斯眼含抱怨,望了我一眼。
“真不该午后散步!”福尔摩斯说道,“那么,这位绅士已经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