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信手查阅了几篇互不连贯的破案记录,尽量想利用它们来说明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一些智力特征,却发现很难找出一些完全符合我要求的案例。因为在这些案件的调查过程中,福尔摩斯运用了绝妙的分析推理,展示了他独特的调查方法的价值,但案件本身却往往微不足道,极为普通,我总觉得并不适合把它们公布于众。另一方面,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他参与调查了一些案情离奇且富有戏剧性的案件,但他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并不显著,达不到我写入传记的要求。我曾经以《血字的研究》为题记录了一个小小案例,后来又写了一个关于“格罗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失事案,它们都可以作为永远震惊历史学家的惊险范例。我现在要记录的这件案子,我的朋友在侦破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并不十分重要,但整个案情的发展却非常离奇,我决定在回忆录中不能漏掉它。
那是10月份一个闷热的阴雨天,我们半放着窗帘,福尔摩斯蜷卧在沙发上,一遍又一遍地读着早晨接到的一封信。而我由于在印度服过兵役,使我变得怕冷不怕热,虽然温度达到了华氏90度,我也没觉得难受。不过这天的报纸让人觉得乏味。议会已经休会,人们都离开了城市。我渴望到新森林中的林间空地或南海铺满卵石的海滩一游。由于存款不足,我推迟了假期。而我的朋友对乡下或是海滨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兴趣,他只喜欢待在500万人口的中心,奔走穿梭于他们之间,关心着悬而未决的案件的每一个小小的传言和猜测。对于欣赏大自然,他毫无兴趣——他唯一的愿望是去看望他在乡间的哥哥。
我发现福尔摩斯正全神贯注,不方便和他说话,就把无聊的报纸往旁边一扔,靠在椅子上,陷入了沉思。突然间,我朋友的话音打断了我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