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让全名林光让,忧郁的眼神,浓密的短髯,年轻时的林子祥,胡子版的刘昊然。
乍一看他像个落难书生,秋夜落拓兰若寺,风霜难掩书卷气。
再一看他像个18世纪的英国探险家,略带拘谨的绅士气、风尘仆仆的小沧桑。
他寡言讷语,很少主动和人说话,面对寒暄总是彬彬有礼地笑,往好了说是礼貌,仔细一瞧是羞涩,喉结动啊动,十指微微抖,脚尖不自觉地往后缩,有一丝令人摸不清头脑的小紧张。
会害羞的男生是杀器,尤其是帅到他那个级别的,很多女生看上他一会儿心就软成了棉花糖,进而想狩猎他喂养他保护他拯救他……
那些女生大多失望而退。这家伙是块木头吗?软玉温香他不纳,明眸暗波他不接招,绣球当捡他不捡,白瞎了这副乱人心旌的好皮囊。
老鼻子女生被伤了自尊,觉得他禽兽不如,怨他眼光高,不然就是另有性取向。
说来也是令人费解,年轻力壮血气方刚各项功能健全,不谈恋爱不交女朋友整整五年没有过**,男女之事上他尘心不动,古怪得像个苦行僧一样。
衣食住行,很多方面阿让都像个苦行僧,严重缺乏物质欲望。
他春夏秋冬只穿一双鞋,黄色的,伴他走过万水千山,陪了他十几年的时光。
那鞋的底儿没棱角,数年前就磨没了。有一年他和老潘爬雨崩,时逢积雪未消,十八公里的山路一步一跤,磕长头一样,扑街一样。老潘没辙,换了一只鞋给他,认为起码一只脚不滑,俩人搀扶着迤逦前行,鼻青脸肿的一起摔跤,差点儿憋屈死在雪坡上。
火塘前他抢那只鞋,抱在怀里不撒手,不让老潘烧,说还能穿还能穿,大不了他用菜刀在鞋底上重新刻出几个槽。
后来没刻,鞋底儿磨得光又薄,无处下刀,担心戳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