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与老兵交好,但我一度认为他开的是黑店。
老兵火塘的酒价和菜品定价着实不低,高于丽江古城其他的食肆。说来也奇怪,却日日爆满,来消费的人一边嫌贵一边排队,老兵的银子挣得像从地上捡的一样。
我曾闲来无事毛估了一下他的年收入,被得出的数字吓了一跳,富豪算不上,小财主却是一定的了。
老兵财不露白,挣了钱不花。
穿衣服他也不讲究,迷彩裤一穿就是一整年,被炭火烧出不少小洞,隐约透出底裤,红的,三角的。
他冬天一件山寨迷彩服,夏天一件迷彩T恤,领口早就被搓洗得变了形,肩头和胸口被水洗得发白,面料太低劣,上面起了一层球球,胳膊一抬,噼里啪啦生静电。
农民工穿成什么样他就穿什么样,打眼一瞅,真真像刚扛完水泥钢筋空心砖,刚从工地里跑出来的。唯一的区别是他一年四季内扎腰,军用皮带煞得紧,裤脚也全被塞在靴子筒里。
我实在是看不下了,送他一件牛津纺的天蓝色手工衬衫。他也穿,套在破迷彩T恤外面穿,硌硬得我三天懒得搭理他。
老兵也不买车,整天骑一辆破电动车。此车历史悠久,绝对是电动车里的祖宗级别,他安了两个装菜的车筐,有时候采购的东西多,背上再背上一个塑料背篓。正面看背面看,活脱脱一个赶集卖鸡蛋的农民大爷。
我坐过一回他的电动车,北门坡的坡度不大,车开到一半怎么也爬不上去了,一边发出诡异的声音,一边往下出溜,我嫌他的破车肾虚,马力太小,他嫌我身体太沉。
没拌几句嘴,车子歪倒在路旁,筐子里的鸡脖子扣了我一身,旁边骑自行车的游客嗖嗖地路过,好奇地瞅瞅我们。
我说:老家伙,你挣的钱买辆大哈雷摩托都买得起吧,抠吧你就,抠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