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问题最终是这么解决的:我来到涂城最大的连锁超市的办公室,跟他们说我要买购物卡。虽然政策明令禁止发售购物卡和购物券,但这些经营出色的地方性超市总是有足够强硬的后台的。
热情的售货员带领我来到位于偏远角落里的购物卡发售窗口。窗口的玻璃上醒目地贴着一张告示,上面温馨地提示道:“亲爱的购买福利卡、券的顾客朋友们,我们可以提供以下类型的发票:1.食品2.家居用品3.办公用品4.电脑耗材5.其他方便您入账的开销形式。”
窗口的生意很是不错,在我前面等候了好几个衣冠楚楚的男子。窗口里坐着个戴眼镜的姑娘,不停跟外面的客户核对发票开具的单位、用途和金额。我从中得知前面几位分别来自国安局、地税和发改委。我很是不忿,不是都声称自己彻底阳光了吗?尤其是发改委,不是还整天标榜着要“像阳光一样温暖,像阳光一样透明”的吗?
发改委的同志买了二十万元的购物卡,我在心里算了一下,发改委在编的总共也不过二十个人。他把卡装进信封,然后对窗口的售货员说:“我买了这么多,你们都没有什么活动啊?”
戴眼镜的姑娘说:“什么活动?”
发改委的同志说:“没有优惠、奖励或者回扣什么的?”
姑娘说没有。发改委的同志很不满,说:“别家超市都有,就你们没有,你看我下次还来不来你这买了。”
里面一个主管模样的妇女走过来,对窗口的姑娘说:“发改委是老客户了,给点优惠吧。”两人商量一下,返还给男子五百块现金。
发改委的同志很得意,把钱装进自己的皮夹里,回头对后边的人说:“你们看,无奸不商啊。你不主动找他要,人家就自己得着了。其实这都是行业规矩,我一直做这个的,我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