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顿饭吃得很快乐。福尔摩斯在高兴的时候,谈锋向来是畅利的。今晚他的精神似乎异常愉快,所以天南地北谈个不休。我还从不知道他这样健谈,他从神怪剧谈到中世纪的陶器,意大利的斯特莱迪瓦利厄斯提琴,锡兰的佛学和未来的战舰,——他对哪一方面,似乎全都特别研究过的,所以说起来滔滔不绝,把这几天的郁闷也一扫而光了。埃瑟尔尼·琼斯在休息的时候也是一个爱说爱笑性情随和的人,他尽量欣赏着这顿考究的晚餐。在我个人则觉得全案的结束似乎就在今晚,也和福尔摩斯同样地愉快得开怀畅饮起来,宾主三人异常欢洽,没有人提到我们饭后的冒险任务。
饭后,福尔摩斯看了看表,斟满了三杯红葡萄酒道:“再干一杯,预祝今晚成功。时候到了,应该动身了。华生,你有手枪吗?”
“抽屉里有一支,是从前在军队里使用的。”
“你最好是带上它,有备而无患。车子已等在门外,我和他预订了六点半钟到这里来接咱们的。”
七点稍过,我们到达了西敏士特码头,汽船早已等候在那里了。福尔摩斯仔细地看了看,问道:“这船上有什么标志指明是警察使用的吗?”
“有,那船边上的绿灯。”
“那末,摘下去。”
绿灯摘下后,我们先后上船。船缆解开了,琼斯、福尔摩斯和我都坐在船尾,另外一人掌舵,一人管机器,两个精壮的警长坐在我们的前面。
琼斯问道:“船开到哪里去?”
“到伦敦塔,告诉他们,把船停在杰克勃森船坞的对面。”
我们的船速度确实很快,超越过无数满载的平底船,又超越过一只小汽船,福尔摩斯微笑地表示满意。
他道:“照这样的速度,我们可以把河里的什么船都赶上了。”
琼斯道:“那倒不见得,不过能够赶上我们这样速度的汽船,确是不多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