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早上,正当我和我的妻子在一起进早餐的时候,我们的女仆送来了一封电报。那是夏洛克·福尔摩斯打来的,电报内容是这样的:
能否顷获英国西部为博斯科姆比溪谷惨。
案事来电。如能驾临,不胜欣幸。该地空气及景致极佳。
望十一时十五分从帕丁顿起程。
“亲爱的,你看怎么样?”我的妻子隔着餐桌看着我说,“你想去吗?”
“我真不知道怎么说才好。我现在要做的事情多得很。”
“噢,安斯特鲁瑟会替你把工作做了的。你最近脸色有点苍白。我想,换换环境对你是有好处的,何况你又总是对夏洛克·福尔摩斯侦查的案件那么感兴趣。”
“想想我从他办案中得到的教益,我要不去,那就太对不其他了。”我回答道,“但是,如果我要去的话,就得立即收拾行装,因为现在离出发的时间只有半个小时了。”
我在阿富汗度过的戎马生涯,至少使我养成了行动敏捷、几乎可以随时动身的习惯。
我随身携带的生活必需岂不多,所以在半小时内我就带着我的旅行皮包上了出租马车,车声辚辚地驶向帕丁顿车站。夏洛克·福尔摩斯在站台上踱来踱去。他穿着一件长长的灰色旅行斗篷,戴着一顶紧紧箍着头的便帽;他那枯瘦细长的身躯就显得更加突出了。
“华生,你能来真是太好了,”他说道,“有个完全靠得住的人和我在一起,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地方上的协助往往不是毫无价值,就是带有偏见。你去占着那角落里的两个座位,我买票去。”
在车厢里,除了福尔摩斯随身带来的一大卷乱七八糟的报纸外,只有我们两个乘客。他在这些报纸里东翻西找,然后阅读,有时记点笔记,有时沉默深思,直到我们已经过了雷丁为止。接着,他忽然把所有报纸卷成一大捆,扔到行李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