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很久没写过“时装”故事了,我在大家的印象里也快成了宽袍广袖的古代女子,天天顾影自怜。
《十三步》的故事,最早脱胎于我从未完成过的英文小说《寂静之永恒》(Silent Eon),但是现在改后,连一点痕迹都看不出来。反正《寂静》也只有一个开头,说:“早上八点零七分,开车撞到一个男人,爱上他,然后失去他。”
开始写《十三步》的时候是礼拜三。礼拜四我在网络上遇到小青。给她看,她说,有点糁人。我告诉她,故事里所有的角色其实都是鬼——否则,还有谁在出门后就遇到守墓人的呢?小青说,更糁人了。我说,我的鬼故事从来都不可怕。希望正是如此。
我喜爱写古代的故事,中国的诗词韵律,就像是音乐、舞蹈和图画。我可以玩弄文字,使我的小说成为一部修辞辞典。
但是写多了中国古代,我又遗憾:我所钟爱的莎士比亚啊,慧黠的语言,这可不能出自林妹妹的口中。所以我特地写了《十三步》,而且我特地引用了英文的莎士比亚戏剧。主要是《罗密欧与茱丽叶》(Romeo and Juliet)《哈姆雷特》(Hamlet, Prince of Denmark)和《麦克白》(Macbeth)。有断章取义的地方,也有我为了剧情的需要而颠倒性别的地方。愿意研究英文的读者大可以研究,不愿意的,其实不看,也不很影响故事的发展。
总的说来《十三步》是一个很荒唐而古怪的故事。有点像孟京辉的先锋戏剧(记得我去看过他的《关于爱情归宿的最新观念》)。每一个人都在做着不合乎情理的事情:复仇,嫉妒,纵容。幸福本来就在人的身边,非要等到错过了,才想回头。但回头已晚,再给多少重来的机会,也是枉然。
“出门走十三步,遇见一个人,就爱上他。”
如果你已经走了十二步,请回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