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鹏程这个周末最终也没有回家。
在董老师家喝得晕晕乎乎,晚上又被大凯叫出去吃羊肉串,周日只好去姥姥家看看两位老人,周一早上才回去。
柳鹏程刚刚上到二楼,就看见董老师正好在娜姐办公室出来。
董老师说道:“去拿枪,铐子,去小王那取台车,然后跟我走。”
十分钟之后,柳鹏程发动了地方牌照的212吉普车,问董老师:“董老师,咱这是去哪儿啊。”
董老师拿出一把折扇,很**地扇了几下,笑着说:“带你去见见世面。大王宝乡知道咋走不?”
那个乡和大青山正好是两个方向,和北滨接壤。不过柳鹏程上辈子去过几次,勉强知道路。就说道:“大概知道,估计半道得问路。”
董老师说:“那走,问路就问呗,说几句好话也不掉秤。”
哪个时候可没有村村通工程,大王宝乡的路非常难走,问了两次路,花了一个小时才到了大王宝乡派出所。
派出所只有副所长带着两个联防员值班,剩下的人都不在。
在路上的时候,柳鹏程已经问清楚了他们为什么跑到这里来。
赶集。
赶集已经成为了山边县居民,尤其是农民生活的一部分。这也是有历史缘由的。山边县是一个多山的县,这就造成了老百姓买东西非常不容易。解放前没有集中修路的时候,有的村庄如果想进城,得走两天的山路。
倒是有货郎。可是货郎才能带多少货啊。更不要说沿途的村子都把好东西买的差不多了,等到大山深处的村子的时候,就剩人家挑剩下的了。
山边其实不穷。山里都是好东西,动物毛皮,药材,山蘑菇,木耳等等都是值钱的。货郎倒是也可以代收那些东西,可是他出的价格和白给也差不多了。也能理解,毕竟人家也得赚钱不是。
于是,人们就只剩下一种选择,就是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