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狂草体书写的十四字,狂放豪迈,笔试连绵回绕,一笔勾成,是所有草书字迹中最为放纵的一种。
燃着的火星子噼啪的跳跃着,每一个字都像是活了一般,瞬间激起众人骨子里那沸腾的血液。
“好诗!”
“好诗啊!”
人无论到了什么年纪,都应该记住年轻时的凌云大志,决心要做世间第一流的人物。
兵士们不由想起当年参军时,那满腔的热血,报效家国的决心。
众百姓虽出身平凡,但也有自己的志向。
铁匠打一把好剑,厨子做一顿好饭,绣娘织一件上好的衣物,先生教好每一个学子……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追求。
“聿王妃,小人敬您一杯!”
一个兵士红着眼角奔上前,单膝跪地,高举酒碗,便一饮而尽。
“聿王妃!”
“聿王妃!!”
“哈哈哈,干!”
众人的呼声直冲天际,篝火也跳跃得越发灼灼熊烈,火焰闪耀里,白衣女子酣畅淋漓,竟是万千女子都比不及的豪迈飒爽。
楚聿辞看着这样的她,一时竟失了神。
那笑,那姿态,映入脑中的只有两个字:陌生。
无比陌生。
却又……似跳跃的火焰一般,灼灼滚烫,引人夺目。
柳明月脸都快要气歪了。
她跳了一支自己最拿手的霓虹舞,这群百姓兵士没有任何反应,只有董御医、风行几人恭维她。
可叶锦潇只写了一句话,竟引得无数百姓兵士追随。
两者形成强烈的对比,这不是在打她的脸吗?
真是一群品不了细糠的野猪!
欣赏不了她的美!
活该一辈子当下贱的老百姓!活该一辈子当奴才!
当看见聿王侧着头,也对着叶锦潇看得出神时,柳明月差点都要气疯了。
有什么好看的!
贱人!
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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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的氛围一直持续到下半夜,叶锦潇喝得有点多,醉意醺醺的寻了个清净的地方,靠着树干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