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溟渊说:“凤冠必须要是纯金打造而成的,要最大的、最华丽的。”
谢暖烟说:“嫁衣和喜服必须用最好的丝锦,金线所绣,叫城中最好的绣娘日夜赶工。”
谢老爷子下令:“把山庄里没用的东西统统腾空,大设宴席,到时,还要在山庄外摆五十桌,用以招待方圆的贫苦百姓与乞丐。”
“用最好的东西……”
“潇儿,你看这样可好……”
“潇儿,快来试试……”
众人七嘴八舌,一人一句都快要把叶锦潇淹没了,忙活了三天,就已经累得不想动了。
两手一摊,摆了。
阎罗却是喜滋滋的,天天往她身边凑热闹:
“哇,那头饰我刚才看过了,好华丽哇!”
手里拿了只烧鸡,咬了几口,嚼嚼嚼。
“等你们成亲时,恐怕还得有吃不完的山珍海味。”
光是想想,他便觉得口水止不住了。
叶锦潇藏在院子里躲懒,她忙,夜冥也忙,他已经回藏剑山庄做安排了,不过应了谢家人的要求,大婚在谢家山庄举行。
“我还以为,你会嫁给聿王呢,不过要我说呀,还是夜尊上好,当然了,我并不是因为喜欢藏剑山庄、而为他说话,我真觉得夜尊上人好话不多,做事实在,对你的好是实打实的。”
“当然,聿王也好,可我觉得皇家的束缚太多了。”
“叶锦潇,你说,皇家的人每次见面,都得先跪下来磕个头,行个礼,累不累啊?”
如果要参加一个宴会,什么话都还没说,光顾着下跪行礼了。
一天下来,膝盖不得磕肿了?
叶锦潇笑得合不拢嘴:
“或许……累吧?”
“或许?”阎罗‘嗯?’了一声,“你当初不是在皇家吗?你不天天给人磕头吗?”
“……”
这话说的她跟个憨批一样。
“我当时身份尊贵,哪有天天给人磕头,不过每次进宫是需要的,磕来磕去也挺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