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少钦没有回答,菲薄的唇紧抿着,见她脸上的柔色一点点熄灭,变得冷硬,他不由喉结滚动,半晌,微微一笑,再次一把将她拉入怀中,“开玩笑的,去柜子那儿帮我拿药过来,我会按时安顿乖乖吃药。”
他精致的五官那样养眼,掀唇一笑,天地都能为之动容,可慕天晴却愣了愣,诧异于他的转变,将信将疑走到酒柜旁,从抽屉里取出医生开的药。
她将药递给墨少钦,试探道,“医嘱说,这药应该饭后吃。”
墨少钦抬头望了她半晌,修长手指端起了床头柜上的阳春面,面条纤细柔韧,汤底鲜美,墨少钦第一次吃东西不那么在意形象,许是食物合口味,又或是真的饿了,他连最后的汤底都喝得精光。
“吃完了。”墨少钦将冒着热气的空碗递了过来,薄削的面庞氤氲着水汽,唇色终于有了些许红润。
他看着她,眼神像一只求表扬的大型高冷猫科动物,慕天晴怀疑自己看错了,他是墨少钦,一个厌世病态又强大可怕的男人。
在他心里,连生命都那么微不足道,又怎会在乎她是否生气?
虽然,慕天晴刚刚真的有点生气。
她接过碗,依旧有些不放心,“墨爷若真心知道爱惜自己的身体,从现在起,除了按时安顿吃药,还要注意多休息。”
“嗯。”男人笑着点头,伸手触碰女孩的额角,眨了眨眼睛,“那你呢?你好些了吗?”
慕天晴下意识捂了下额角的疤痕,那是一周前为了躲避阿南达的追杀撞伤的,因为救治及时,养护得当,现在痂痕已经开始脱落。
“我早就好了!巧姐每天三顿燕窝伺候着,我可一顿都没有落下!我每天晚上临睡前,还要抹疤痕膏,我可爱惜自己的身体了!”
慕天晴一句话里有三个重音,旨在向墨少钦证明,她有多努力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