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阅不着急回去,他回来一是谈生意,二是陪父母。
秦诗更不急了,她那份工作本来就是自由的。
沈阅带着秦诗在城里转,在楼下遇到邻居的时候,沈阅会紧紧牵着秦诗的手,别人问起,他就说是他女朋友。
秦诗站在沈阅身边,带着几分娇羞。
袁苗知道秦诗跟沈阅又和好了,激动得不得了,原本也是想回来的,又怕自己当了电灯泡,不太好,就忍了。
沈父和沈母对秦诗都很热情,那种热情不是装出来的,是打心底里的喜欢她。
沈母说,她就一个儿子,只要秦诗成了她家的儿媳妇,会把秦诗当女儿的。
这种话要是换个人说出来或许有些不太可信,但从沈母的嘴里说出来,就毋庸置疑。
“我爸妈很喜欢你,还专门打电话给亲朋好友说起了你,算是认定了你的身份。”晚上,沈阅搂着秦诗,玩着她的手指,在她耳边轻声细语。
秦诗轻咬着嘴唇,“会不会太大张旗鼓了?”
沈阅身形一侧,盯着她,“怎么?你还想有变数?”
“不是,我只是觉得太着急了。”秦诗怕他炸毛,赶紧抚顺。
“我年纪在这里摆着的,不着急。”沈阅把脸凑到她的耳边,嘴唇轻轻贴着她的耳朵,吐着气,“你来找我,我很高兴。”
秦诗被他弄得有些痒,不由缩起了脖子,“我以为你不会想搭理我。”
“秦诗。”
他在她耳边磨着。
秦诗的身体已经升了温,他的手已经贴着她的身体,肆意游走,她情难自禁,发出来的声音也那么的娇软,“嗯?”
“跟我结婚。”沈阅的吻落在她的肩膀上。
秦诗听到这几个字,清醒了很多。
她不敢相信地望着他,“你说什么?”
沈阅闭着眼睛吻着她的锁骨,“我说……跟我结婚。”
秦诗确定没有听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