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蓉说完,笑了笑,“不过,相公幸好你救了我,”
“在你这,我就不用担心他们利用我了。”
“所以我今天去山上猎了三只兔三只鸡呢,两只兔子卖了240文!一只鸡今天煮了,另外两只我们养着,可好?”
谢志成看着李亚蓉眼睛通红的样子,还一直为这个家考虑,后悔多嘴问她。
他把自己灰色的手帕拿出,放到李亚蓉面前。“擦擦,这些都是你猎得的,自然听你安排。”
“娘子,深山尽量不要去,深山很危险的。”谢志成特意提醒了下。
李亚蓉点头答应并接下手帕,把眼泪鼻涕都擦干净了,就是这手帕怕是要不得了。
看到谢志成一副听自己的模样也放松下来。
其实当李亚蓉穿成谢志成妻子时,她就有代入感了,她觉得只要谢志成对她好,自身品质没问题,她就愿意做他妻子。
而且在末世前她孤身一人,在末世后亦是,所以她也格外珍惜这次缘分。
而且谢志成那俊秀的脸庞,身上更是斯文的气质,真是长在她心巴上了。
而谢志成看着李亚蓉一直盯着他笑,有点害怕,赶紧把身上的钱袋放到她面前。
“娘子,这是我二日抄书挣的钱,一共四百文,你自己买点想要的东西吧。以后我都会抄书,家里的银钱你不用担心”
李亚蓉拿着这四百文,不禁感叹,不愧是男主,这么能赚钱。
不过看着他眼睛下的乌青,定是熬夜抄书弄的,一般读书人并不会去抄书挣钱,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读书人不应该碰金钱之味,不然有损形象。
穷苦人家出身的读书人就算靠抄书也挣不了这么多钱,顶多三天一本挣个一百文。可半年束脩就要十两。
可谢志成的字却写得非常好,而且速度也非常快,不排除他整天都在抄书,所以书肆也高价收他写的书。